上星期五去麥當勞高雄九如店消費
當時買快樂兒童餐69元
我拿1000元給收銀員
就跟兒子快樂的看玩具 選玩具 拆玩具
之後收銀員找我錢 我也不加思索的收了
隔天
到別得地方買東西
拿出錢包 奇怪裡面怎麼沒有錢
明明昨天放了1000元進皮包 怎麼會沒有錢
思索之後 我昨天1000元除了去麥當勞消費
就回家了 拿出昨天的發票一看
我的1000元 竟然被 收現:100元
結果星期六就去麥當勞 希望看監視畫面
麥當勞不給看 囉七八唆的要我先去警局備案
這種在店內發生的消費糾紛 店家就可以處理的
何必勞師動眾
於是 我印當時的發票
要店經理自己去看看 他的員工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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