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09/78/2aqnl.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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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邦忠認為「正常的消費行為」,以相機和羽球拍來說,每人的需求量應該只有1、2台(支),額外的數量都非正常,所以只要求業者依正常的數量,履行網路上標示的售價賣出即可。額外沒能低價買到的數量,陳女若自認有損失,他建議改循民事訴訟爭取信賴利益的損害賠償。
靳邦忠說,這樣的認定,在法院也有類似看法,畢竟根據社會上相同的經驗、智識、以及處在相同狀況下,買家其實是可以判斷網頁上的標價很可能是標錯了的,只是心存僥倖罷了。
明年 網路拍賣新規範
他說,為解決這類爭議,經濟部已在今年6月中公告所主管的零售業若從事網路拍賣,業者在買家下單後2個工作天,可以提正當理由拒絕,明年起生效。這意味就算賣家真的標錯了商品價格,只要及時提出正當理由,就可以不成交,值得網購族注意。
當然,為防止賣家刻意用標錯價吸引買家下單,改促銷其他商品。靳邦忠說,這樣的銷售行為構成商業上的欺罔,可處5萬到2500萬元不等的罰款。
好啦, 不管是心存僥幸還是卻理直氣壯, 咱經濟部把這個洞補起來, 以後通通沒得撿便宜啦,
所以以後有這種好康, 別大聲嚷嚷還發文, 記得偷偷丟個私訊通知我就好, 得先撐過2天, 不能打草驚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