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際上政府卻是不鼓勵人們再進修再充實.
1.很多人自動自發半工半讀,工作後再去進修(在職進修),進修的學費高的嚇人卻不能列在稅金的扣除額中

2.高中高職有些私校的學費也是高貴的...卻無法扣抵,間接造成父母鼓勵孩子不要就學

3.領獎學金的人就不能再列扣除.....這一點更是糟糕鼓勵大家隨便讀一讀不能太用功,孩子拿到獎學金爸媽就慘了

子女教育學費也有特別扣除額!
納稅義務人的子女就讀大專以上院校的教育學費,每年每一申報戶得在25000元額度內申報減除,不足25000元者,則以實際發生數額申報。
申報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必須注意有關規定,並不是人人都可適用扣除:
一、必須是納稅義務人的被扶養子女之教育學費才可扣除,其他受扶養親屬之教育學費不得扣除。此外,如果因為子女已成年且有工讀及利息收入,而由子女獨立申報所得稅,則納稅人因未扶養,其子女因非扶養子女,故都不能列報此一扣除額。
二、必須是就讀大專以上院校者才有資格申報(如就讀五專院校,必須在專四以上),含國內、外院校。但空中大學、空中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者除外。納稅義務人台灣地區之子女就讀未經教育部認可之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之教育學費,不可列報扣除(現階段均尚未經教育部認可)。
三、已接受政府補助或領有獎學金者按規定是不得扣除的,但公教人員雖領有子女教育補助費,因該子女教育補肋費為薪資所得而非政府補助,故仍可申報此一扣除額;另領有獎學金者,在扣除獎學金後如尚有餘額,亦可在25000元範圍內申報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