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news.chinatimes.com/realtime/0,5255,110108x112010072400689,00.html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在台灣東北角推動的「田寮洋變住宅區」案,將徵收田寮洋濕地,吳揆也表示,「中間有一塊他們說是濕地,其實只是河川流過的地方」。我想知道濕地和河川河川流過的地方的關係
剛剛查了這個案子經建會在99年3月1日通過了促進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興辦事業計畫http://www.cepd.gov.tw/m1.aspx?sNo=0013205而內政部即開始該地區的都市計畫擬定等相關作業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於99.6.15都委會第732次會議審決照案通過:(變更東北角海岸(含大溪海岸及頭城濱海)風景特定區(配合『改善庶民生活行動方案-促進東北角海岸地區土地利用暨景觀風貌改善案興辦事業計畫』計畫禁建案)」)http://www.cpami.gov.tw/chinese/filesys/file/chinese/committee/cpc/cpc1_c99.doc看來政府似乎很堅定的要來推動這個面積達688.50公頃的跨區區段徵收案個人是不明瞭當地目前的地形地貌狀況但從今天的媒體新聞的播報...似乎也是有相當重要一些生態保育的重要區域而從經建會的報告中看到此區的開發是為了:配合刺激地方觀光發展、提升觀光產值,故規劃14.22公頃的旅館區,希望能提供大型旅館進駐,增加當地就業機會並改善現有的觀光環境品質(當然也為了改善庶民生活所提出的方案計畫)但好像就是沒有提到要保護當地的自然生態而該旅館區的規劃從網路上看到的資料...似乎又是為了財團的投資(旅館業包括新加坡與大陸業者,均有高度意願)http://www.nownews.com/2010/03/02/153-2575104.htm但是此案到目前好像還很少人在關注的樣子所以討論串也相當的少大家都去注意到竹南大埔的案子了個人是不知道這個案子的開發對於當地是否有助益是否會破壞生態環境但要提醒的是如果有反對開發案內容的鄉民應該要提早來反應相關問題或提相關的替代方案不然到時都市計畫被內政部都委會核定後政府就可以大喇喇的來執行這個徵收計畫了該開發案目前應該在都市計畫規劃及擬定的階段依照都市計畫法的內容規定在都市計畫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前該都市計畫應於當地公開展覽三十天政府並應舉行說明會,且應將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之日期及地點登報周知(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該管政府提出意見,由該管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連同審議結果及主要計畫一併報請內政部核定之)此一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作業部分政府將只會以書面進行公告並不會一一通知被劃入開發案的地主所以地主及當地鄉親很容易會去忽略此一訊息而喪失了適時表達意見的機會地主往往到了政府開啟徵收機制時...才察覺事情的嚴重性那時要翻案...就又得向竹南大埔的自救會一樣...得搞出許多抗爭才有翻案的可能性個人是認為在目前相關的土地開發法令規定下興辦事業計畫的公聽會或都市計畫的公開展覽及說明會以及都市計畫委員會或區域計劃委員會審議開會階段或是環評審查階段是地主或相關團體能夠就土地開發案表達規劃開發訴求的最佳時機點於此時進行動作是最有可能逆轉翻案一但計畫案被審議通過進入到土地徵收階段協議價購會或是區段徵收說明會時都已經很難去逆轉整個開發案然而似乎很少人去觀注到這一方案.....而是一直討論著土地徵收條例如何不全不合時宜個人是認為修法還有漫漫長路....運用目前法令規定來克服問題及表達意見...應該才是目前最可行的道路另外保護土地及呼籲政府修法的學者們....你們其實很有機會為地主們及民眾把關的畢竟都市計畫委員會...區域計畫委員會....環境影響評估會...你們都是委員發揮一下你們的專業好好審議這些開發案或許這樣民怨也能減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