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這麼高還做出這種事,完全沒有悔意
在警局裡,被害人不願和解,嫌犯的母親還兩度拍桌問:不然妳想要怎麼樣?
什麼樣的父母就有什麼樣的小孩,詳細的案發經過請各位到被害人的部落格
出處:被害人的部落格
如果換作是我,我絕對不會跟對方和解… 除非拿個十幾萬和解金來再說
通常這種案件要是他沒有前科,法官也只會判個緩刑吧!緩刑結束後再繼續拍…
洄瀾之子 wrote:中央的啊?
學歷這麼高還做出這種...(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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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ftw於2010/07/15 14:10 回應 檢舉
其實被拍也不會少一塊肉啊..更何況影像也沒流到網上..
往好處想..拍你的是著名的國立中央大學研究生耶..
能被這種優秀人才看上.也代表你有一定的姿色.
才能進入高材生中的鏡頭中啊....
總之 中大加油...中大的同學跟校友們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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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還有這種留言?
我認識的中央學生裡,可沒有這種爛人
妳好...我是那個冒犯到妳的人...我不是故意要打擾妳的...因為妳那篇最新的文章已經
被轉到中央的bbs了 裡面有妳這的網址...
我留言的主要目的是希望你能把文章刪除 至少把我的照片刪掉
......................(中間內文省略)在此只是希望妳不要趕盡殺絕...拜託....
http://tw.myblog.yahoo.com/coco542056/guestbook
這是苦主留言板
搜尋SS可以找到他的留言
節錄如下
"不好意思 我想我也不用私密留言了...
因為這是我唯一可以聯絡妳的管道 所以只好又來打擾妳的個人空間...
我很明白我冒犯了妳造成妳的不悅 警方當天也依照妳的意願來對我提告 對於妳的提告
我可以理解 那本來就是妳的權利 我會希望妳把照片刪除主要是因為希望妳能給我在這
次事情後重新做人的機會... 我在那拘留了一晚 隔天也到了地檢署 起訴是確定的了
我也將得到應有的懲處 不知道警方有無通知妳了??
學校方面 至少大過是跑不掉了 就算沒退學 預官也當不成了 但我也知道我沒那個資格.
我想我也不用再為這件事講什麼 我的確就是做錯事了...在此再向你說一次抱歉
也向所有看到這篇留言的人抱歉 對不起..."
以上為全文
Mobile01系統服務員:您好,能請他提供資料給我們嗎? 我們也想知道叛徒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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