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oko5319 wrote:這世界就是這樣的有個...(恕刪) 我本來也是建議朋友賣個低於市價一些的價錢, 應該很好賣.但朋友說, 錢不是重點, 祖產才是重點.他現在賣了, 以後有了錢不見得買得回來.聽他這麼說, 我想想也有道理, 他要是想賣, 幾年前就可以賣了.還了債務, 還可以買間好房子, 生活過得好一點.原來他的重點在於"祖產"
撐下去...別被嚇倒了...記得先報警處理...警察通常會不鳥這種財務糾紛恐嚇...報警後不受理或沒下文---很好~再趕快去找民意代表---縣議員 或是 立法委員...哭訴警察不保護受害者...接下來民代就會出面保護你啦~最好的結局當然是鬧上媒體、開記者會 之類的...這樣肯定就萬無一失啦~當然最好有遭受脅迫的證據...例如錄音、錄影~記得順序要對喔~先警察後民代~弄反了可能還是不受理~
march6047 wrote:後來銀行將這個債權賣給債權公司.因為這個金額對債權公司算是小 case, 因此幾年前開始, 也就每個月固定跟朋友父母拿5萬元當無息本金償還. 我有一個問題 , 如果銀行把債權賣給債權公司 , 那可以不同意嗎?? 也就是說 , 地主只願意針對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