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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信徒要被有意/無意每月捐出個人所得十分之一

最近聽到友人藉正式宗教儀式固定參加北縣某處由(與某男藝人同名同姓)宗教人士所主持的宗教團體.
宗教信仰是個人自由且宗教可以勸人向善教化人心安撫社會風氣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
但聽到友人說每位信徒每月要捐個人所得十分之一給宗教團體,此事讓我感到很納悶?

1. 任何宗教都會有信徒捐款,但被指定捐款數字(十分之一),不知這數字有什麼意義?
從小到大,聽過接觸過的各種捐款不都是依個人意願量力而為嗎?

2. 那如果不捐或捐不到十分之一,會不會受到另眼看待呢?

本人對任何宗教沒有歧見,只是對"被要求要捐個人每月所得十分之一"此事感到訝異.希望此訝異不要陷入"地雷區"
2010-05-16 17:0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信徒 所得
歷史淵源,請google十一稅

不然爲什麽說傳教士是最賺錢的職業

有些國家國稅侷會根據你在登記表上的宗教,直接將你的收入一部分劃歸所屬教會
hcbatw wrote:
最近聽到友人藉正式宗...(恕刪)


正常丫

沒收一半就很好了
hcbatw wrote:
最近聽到友人藉正式宗...(恕刪)

當納的十分之一

當然你不想給也OK....要你心甘情願的拿出來

以下補充
還有
奉獻金額,因為有開收據,年度報稅可以扣抵所得稅。
比一般廟宇投錢的功德鄉好多了


在台灣的基督教幾乎都有立案。
所以當教會機構解散
所有存款或資產.會歸國家所有.......................錯誤請指證。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Q.Roger wrote:
不然爲什麽說傳教士是最賺錢的職業


聽留義的朋友說義大利最有錢的職業是神父
不知真的假的
呵呵

有錢有人代表有資源分配能力
西瓜靠大邊
hcbatw wrote:
最近聽到友人藉正式宗...(恕刪)

若你真誠的詢問,我們就真誠的回答你,
是基督教就基督教,沒必要躲躲藏藏的,
十一奉獻是舊約利未記在摩西引領猶太人出埃及之後,立的律法
因為利未人被揀選專門做祭司的職份,所謂祭司就是主司人與上帝之間關係的代表,
是被分別為聖出來的,地位尊貴,以色列十二支派中,所有的支派在進入迦南地時,除了利未人之外的十一個支派,都有屬於自己的「產業」,唯獨利未人沒有自己的產業,他們要專屬於耶和華,
因此規定以色列其他支派的人要將自己產業的十分之一奉獻出來,以供養利未人。
這個觀念立基在,天地萬物各樣的產業都是從上帝而來,抱括連你的收入,都是從上帝而來的,但你放心,上帝不會向你要十分之一
以色列人預表的就是現今教會,一群蒙了救恩的人,上帝怎麼樣要求以色列人照樣也要求現今的基督徒,
因為有一群人沒有自己的產業,專心向未信的人傳福音、牧養教會的人使信徒靈命增長,還有許多的錢會用在各樣的事情上面,這許多有關宣教的事都需要錢,像是以前的馬偕博士醫生學成後不立業賺錢,而志願來到台灣用醫學傳福音,他們本可有屬於自己的產業,但是蒙神呼召到異鄉傳福音。而支持他們如此的正是原生國教會裡面信徒的奉獻。

若你只是從外教的角度來看,你會覺得特異,這情有可原,但合理嗎?再合理不過了,

樓上那些說什麼傳教士是最賺錢的行業的,若你只是臆測,就承認你的無知,這沒什麼關係,因為我們都曾經如此無知,但若你是抱著抹黑的心態,那您請自便,沒必要浪費時間來與你逞口舌之爭。

在教會服事的全職傳道人,尤其是在華人教會的,他們的薪水低到會令你訝異的地步,所謂傳道就是隨傳隨到,任何信徒有什麼問題,就是在半夜,傳道人也要處理信徒的疑難雜症,工時長,薪水卻只夠溫飽。要賺錢傳道人及在教會工作的全職人員是第一個要被排除在外的。

教會(若真的是敬畏神的教會)將從信徒來的十分之一奉獻作最大的應用,不會全部的錢都拿來養人,甚至有許多的錢是用來作慈惠救助、社區教育…等各種公益活動。

至於十分之一不奉獻的人會不會在教會受到異樣的眼光?我想這你大可放心,教會(敬畏神的教會)不會也不該將信徒的奉獻情況公諸於世,各信徒之間從來也不會也不該過問別的信徒的奉獻狀況,而信徒不會也不該拿自己的奉獻狀況來炫耀。因為以上都是不討神喜悅的事。你願不願意奉獻在於你對上帝的信心,就我所知,多的是信徒進入教會多年仍然不奉行十一,問我怎麼知?因為我曾經是其中一名…

直到認識上帝越多,才發現上帝給你的遠比你奉獻的要多太多了,十一,只不過是「當納」的,那個不叫奉獻,而領受上帝的恩典越多,我發現這些信徒奉獻的遠超過十一了。

這些事情再次強調,非信徒覺得不可思議,那情有可原,但殊為可惜,因為看過太多人因為這樣的事,卻反而不認識上帝的恩,那才是損失。
hcbatw wrote:
最近聽到友人藉正式宗...(恕刪)


十一還好吧

十一是獻給神 和 教會使用

古代早期 很多窮人都是接受教會救濟的

教會收到 雞鴨牛羊 也是救濟窮苦人

日後也成為 修士 在修道院做乳酪 去換錢 給養育孤兒

我所知道的是 "甘心樂意" 獻上

婦人將養生的兩塊錢 都獻上 獲得Jesus稱讚 也記在書上


照片上 寫著啥

THE JOY OF GIVING

要是納上十分之一 能開啟天上傾福之窗且無處可躲 那就伸手去接受祝福吧
iscmtw wrote:
聽留義的朋友說義大利...(恕刪)

中世紀這樣沒錯,天主教有所謂的『什一稅』,歐洲各國要繳交這個稅給教廷,
但是就算有宗教的束縛,金錢跟權力還是照樣腐蝕人心,
有些地方教會就開始打著天主之名,巧立各種名目,要信眾捐更多的錢,
所以才會出現路德教派跟英國國教這類的宗教改革。
現在的話教會有別的辦法來籌措財源,不見得非得靠信眾來捐這種錢來維持教會開銷,
這種宗教的稅畢竟已經沒有啥強制力,捐不捐在信眾決定了。

enochhuang wrote:
樓上那些說什麼傳教士是最賺錢的行業的,若你只是臆測,就承認你的無知,這沒什麼關係,因為我們都曾經如此無知,但若你是抱著抹黑的心態,那您請自便,沒必要浪費時間來與你逞口舌之爭。



我是說在義大利最賺錢的職業是神父 ~不知真的假的
你說了一堆解釋是牧師吧
你解釋的不是用基督教的立場解釋的嗎?
有點奇怪不知你在氣啥

enochhuang wrote:
教會(若真的是敬畏神的教會)將從信徒來的十分之一奉獻作最大的應用,不會全部的錢都拿來養人,甚至有許多的錢是用來作慈惠救助、社區教育…等各種公益活動。


願意拿自己的錢出來是好事~不過我想請問一件事
每個宗教都自己辦慈善事業~是不是借這個機會傳達自己的教義.順便影響受惠者的宗教信仰?
我不單指是天主教基督教喔~我還指慈濟~其他一堆...
其實這也就算了
你覺得每個宗教各用自己的系統去做所謂的慈善事業好
還是改善政府的社會福利制度與執行
將這些錢全部都交由單一窗口去執行好? 還是各搞各的多頭馬車好?
就一個需要幫助的人而言 是越簡單知道該去那找幫助好~還是到處去試試好?
你覺得呢?



pcgamer wrote:
中世紀這樣沒錯,天主教有所謂的『什一稅』,歐洲各國要繳交這個稅給教廷,
但是就算有宗教的束縛,金錢跟權力還是照樣腐蝕人心,
有些地方教會就開始打著天主之名,巧立各種名目,要信眾捐更多的錢,


你說的真好
佩服








這還好...都挑明了說了....
至少比賣T恤的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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