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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第一張"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 (台中市肉品市場)

常經過這個路口的機車族們要小心了
本人上下班都會經過這邊
已經持續五年左右
昨天晚上第一次在這個路口看到警察
也吃了第一張"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
(快30歲只吃過一張超速-速限40騎51,一張紅燈右轉)

先來看我的行進路線:

綠燈後,我由興進路左轉到東光路(如箭頭所示,白圈是警察的位置)
這個路口
我一直以為是T字路口
所以從興進路左轉東光路沒必要待轉
(地上的箭頭也有標示左右轉車道)
因為動線不會跟汽車重疊到
理應不會有危險
肉品市場雖有車出入
但數量並不多
而且一般車進不去
應該不算一般道路

需要待轉的應該是像這樣:

由東光路要左轉興進路,就該在○處待轉


但是這條路走了這麼久
從來沒看過需要待轉的標誌與標線


這邊可以看到沒標誌


局部放大


這邊也沒看到待轉區的標線


局部放大


按這裡檢視網頁
檢視較大的地圖


所以昨天警察跟我說要照標線待轉時
我還搞不清楚狀況
跟我一起被攔下的人
也是一頭霧水
因為印象中那邊並沒有任何標線
GOOGLE地圖也證明了這點
沒想到
早上上班經過該處時...



竟然看到待轉區!!!!
(趕著上班,沒拍圖,有興趣的人經過可以注意一下)


老實說
我真的不知道那個待轉區是什麼時候生出來的
不過警察是昨天晚上才第一次看到在那邊抓違規

PO這篇文
不是要講警察亂抓人
沒待轉的確是我的錯
只是想提醒常經過這邊的機車族
及其他地方類似這情形的人
不管地上有沒有標線
還是要乖乖待轉啊


P.S. 請問"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 要罰多少...?
2010-05-14 11:11 發佈
wjack29 wrote:
請問"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 要罰多少...?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樓上給答案了

上個月在新竹被開兩張
一張600
BTSEED123 wrote:
樓上給答案了上個月在...(恕刪)


這六張的價值應該不止600
我家出來的第一個大路口
平常因為上班車潮眾多
雖然有站交警但是大家都是直接左轉
之前警察也從善如流沒有管
(這路口上班時間有90%的車輛是要左轉的)

但是今天我轉過去時
發現警察拿著相機
我想我可能快要領紅單了
為什麼一些可以公開討論的事也要私訊來問? 好好幫蔣大衝流量不行嗎?
那路口看起來不像是標準的T型路口(丁字路口),所以還是要兩段式左轉,但你要硬凹好像也可以,
因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都有註記到要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現場你說沒看到任何標誌標線這就在模糊空間了,不過我相信申訴的話也是會被駁回的.

補述:
第48條第1項第2款
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兩段式左轉

第102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
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
轉彎。
ryusiantw wrote:
那路口看起來不像是標...(恕刪)


早上經過看已經出現標線了
並沒有打算要申訴
只是提醒會經過此處的機車族注意而已

肉品市場一般車進不去
這邊應該不算十字路口
所以我走這條路這麼多年
還沒看過有人待轉的



ryusiantw wrote:第102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
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
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
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
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
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恕刪)



該路口為兩線道
而且內側車道無禁行機車標誌
反而是內側為直行與左轉箭頭
外側為右轉箭頭
跟這條所寫的好像不符
太誇張了 小弟經過這個平交道無數次 還沒有被開單的經驗...

我看...以後還是乖乖從太原路或東光路一直直行好了

不管如何安全為上策

安全安全!!!!!!!!!!!!!!15字
ryusiantw wrote:
從圖上看好像有4條車...(恕刪)


除非是要進肉品市場
不然應該不會有直行車
而要左轉的機車
大多會走內車道
理應也不會被直行車撞到
經過這邊的機車應該都是這種想法
所以沒看過有人待轉...


ryusiantw wrote:
不管如何安全為上策


十分同意
等個待轉不用一分鐘
大家還是乖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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