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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商撞死送報生避不見面只願賠30萬

2010-04-06 16:3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30萬
果果123 wrote:
這種人應該判死刑吧英...(恕刪)


30萬英鎊還差不多勒~
夏夕夏景好風景;阿薩峬麓好郊陵;山林老木好森林;熙熙紅柑好豐淫。 (形容很美的國度...來源:俺)
果果123 wrote:
這種人應該判死刑吧英...(恕刪)

這種人,社會上很多很多~~

每次出了交通意外,能負責任賠到底的,很少很少~~

大多都是:放給他爛,開個低價看對方要不要...
悠然~~
果果123 wrote:
這種人應該判死刑吧英...(恕刪)


外國人在台灣才敢這麼囂張吧
吃定呆完人崇洋, 不敢動老外

台灣司法硬起來啦... 媽的...
再醜的人也能結婚,再美的人也會單身!
搞不好早就逃出國了,300萬賓士以2萬脫手,上次機票也買好,只差一點就被他跑了~

撞死人幾萬就交保,台灣果然是寶島...聽說快要廢死了...寶上加寶,快要跟天堂一樣了~
果果123 wrote:
這種人應該判死刑吧英...(恕刪)


人命在他眼中~真的那樣不值錢嗎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台灣人人命就是沒英國人值錢是吧!
相同的事如果發生在英國, 開車的台灣人應該還在牢裡

怕的是溜回英國, 看你台灣能拿他怎樣
果果123 wrote:
這種人應該判死刑吧英...(恕刪)


把它送進土城

我看 300萬他都願意付
~~~以上所言 未經查證 千萬不可參考 否則後果自理~~~
胖胖的貓頭鷹 wrote:
台灣司法硬起來啦......(恕刪)


硬拉~硬拉

鄧以下,偶夭糗煙排!!                
果果123 wrote:
這種人應該判死刑吧英...(恕刪)


大王殺不殺,大王殺!大王殺!大王殺

我猜最後那個英國人會沒事

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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