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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來「全募兵制」之後,卻還要「4個月軍事訓練」?? 真矛盾.....

照理說,真正的「全募兵制」,應該就是百分之百的職業軍人制度才對吧~~
也就是說,要完全看男生有無意願想去從軍
如果本身沒有想自願去從軍的,那何必還要強迫他們去接受4個月的「軍事基礎訓練」???
我知道說是因為憲法還規定著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
為了不抵觸憲法的規定,才規定在將來改採全募兵制之後,每個男生依然要接受4個月的軍事訓練
但這還是很矛盾呀,因為和真正所謂「全募兵制」的字面意義,並不吻合呀~~
那為何不甘脆直接修憲?? 將憲法中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這條給改掉才對呀~~

而且另一方面,將來號稱是改採全募兵制,但還是規定每個男生要接受4個月的軍訓
其實這和原來的徵兵制又有何不同??
因為現在的當兵,加上有折抵役期,可能都還不用當滿1年就可以退伍了~~
而將來雖然是全募兵,卻還是要入營4個月來從事軍訓
這不就等於只是把役期再縮短到只剩4個月的意思嗎?? 因為這4個月還是強迫要去的呀~~
而且現行無論是一般兵還是替代役,新訓最多也不超過3個月
而將來的這4個月,變成都是在過新訓的生活,而且是整整4個月,比現在所有軍種或替代役的新訓都來得更長
然後軍事訓練的意義又何在?? 這只是象徵性的呀,又不能用來打戰,因為4個月過後就回家啦~~
然後國家還是要給每個人在這4個月軍訓的一點薪俸吧~~ 而這些花費又有何意義??

我自己是早就已經退伍了,所以將來這樣的制度,當然對我來說是沒有任何影響
我只是對於將來這種,雖然叫「全募兵制」、卻還要從事軍訓的規定,感到很奇怪而已



2010-04-03 11:59 發佈
就是單純的浪費那些人的時間跟國家的稅金

4個月不但要付點錢,訓練他們也要花錢

根本是沒屁用的制度

現在的當兵對大多數人也是浪費生命

但是政府要浪費人民稅金..我們又能怎樣
因為仍有外患疑慮

基本的殺人技巧還是要會
用意可能就是說,真正打仗的時候不是等死而已

接受一些基礎的訓練,至少可以學些自保的技能吧!

風笛手 wrote:
照理說,真正的「全募...(恕刪)

憲法規定每個男生都要當兵 不更改憲法的前提下
我們所謂的全募兵制只是個文字遊戲
四個月軍事訓練完打入後備軍人
SO 跟你現在當兵沒什麼兩樣
風笛手 wrote:
照理說,真正的「全募...(恕刪)

那叫試用期
4個月

讓人發現,他是可以當殺人機器的........................

沒有矛盾的啦。要你來當兵給那麼多錢
也得試用一下吧。
要不跑三千暈倒。被槍打到.....花那麼多錢在阿兵哥身上是無意的。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O小華 wrote:
憲法規定每個男生都要...(恕刪)

憲法沒規定男人要當兵
是兵役法規定的

m112211 wrote:
O小華 wrote:...(恕刪)

原來如此 受教了
風笛手 wrote:
照理說,真正的「全募...(恕刪)


也不過就4個月軍事訓練而已 也大呼小叫的?!

即使是全募兵制 讓所有男性公民上點軍事訓練 學得最基本的武器裝備使用方法以及戰鬥兵法!!

這樣的用意本來就是很好的 還是年輕一輩又想讓人冠上不雅稱號了嗎?!

m112211 wrote:

憲法沒規定男人要當兵
是兵役法規定的


憲法第20條
面對。接受。處理。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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