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等路邊停車格, 明明等了很久, 一個不留神會被一些突如其來的車插進來搶位子, 雖然停車格沒有規定先到先停, 但基本的禮貌和教養應該有吧, 台灣是文明社會, 又不是落後國家, 為什麼還有這麼多沒水準的人呢....唉.
當然是旁邊 讓前車出來
當前車出來三分之二 時
忽然聽到左後方一陣急駛
不會吧這麼小一個空間他老大 也要試
果不其然
就把我的左前車燈爆了
當然後面就 警察來量囉
而且 被對方 老鼠冤 (他要全賠)贓了我一張 違歸停車
我問警察
警察還說 對 不可以在 機車道 等
要在外車道等 前車出
ooxx這甚麼法律
最好是這樣 我又反問 那這條路不就等我停車 後面大塞車不管他(此處是位在熱鬧的街 兩邊都是賣吃的)
而且我要進來又卡一堆 機車
那不更危險
警察還說:對 法律就是這樣 但現實不能這樣做
啥爛法 惡法
這位老大車位 急駛進來撞到我車燈是還好
萬一機車 雖一點不就被翻上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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