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生一件事情讓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一位同事積欠卡債,收到了法院的強制執行公文要扣他薪水 1 / 3
這卡債是他10年前欠的...公文上寫刷卡本金47000多..按照每年19.22利息計算到今天
照理說這樣總共應該是幾十萬的債務...
神奇的事發生了
該同事跟銀行電話溝通的結果
銀行的人員居然答應他只要繳4萬整數就了事
且會發給他清償證明...
真的有這麼好康的事嗎?
居然連本金的金額都不用...
會不會他碰到詐騙集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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