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某屋主張貼請求改善所為~並敘述對方所作所為(亂丟垃圾~菸蒂~製造噪音)也說明若無法改善我們會用錄影設備蒐證~要用來檢舉或請求精神賠償的如果他們看了公告~會不會不高興跑去告我們恐嚇阿?說要走法律途徑檢舉訴償算是不法行為使他人心生畏懼嗎?還是說這樣裝監視去或者用相機錄影是違法的呢?我不是偷拍他們家裡~只是想拍他們亂丟垃圾之類的請問這樣做有問題嗎?
碰到惡鄰居真的是傷腦筋,只能先口頭上勸說或留言或請管理員或主委出面告誡,若惡鄰還是依然故我,只能報警或搜證以法律途徑解決.你的作法應該不構成恐嚇.若不放心的話,你若是台北市民可以打1999市民專線告知他們妳的問題,他們會轉接相關單位回覆你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