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司法朝廢除死刑的方向"改進"。
那麼關係到你我權益的事就是:納稅人的錢必須要養一堆無期徒刑的罪犯。
請問你願意將你納稅的錢養一群有手有腳、只為自己私欲殺人還不用死、坐在牢中等死的人嗎?
syntech wrote:
人皆有生存的權利,利用公權力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利,當然是一種暴力...(恕刪)
沒錯 所以下次你被歹徒追殺逃進警察局的時候的時候
警察也可以這樣跟你說:不好意思 利用公權力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利,是一種暴力 所以你就逃吧 逃得過算你運氣好
公權力 何時變成暴力 可悲
話不用講太多 免得又被人說是網路霸凌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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