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加州出車禍
因為下很大的雨,視線不佳,我打方向燈要往右切,結果方向盤迴正後
我沒有看到後面有車後面有一台車很猛的撞到我
我整台車180度旋轉撞到路肩
人沒怎麼樣 但對方是個老女人一下車就指責我的不是
後來請警察來處理 警察請我們移車 也沒有做筆錄
然候就說你們交換保險訊息就可以了
對方的左前方撞到我的右後方
因為車子是房東的,房東一聽就說是我的錯
我說對方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啊
房東說在美國就是你的錯
明天要跟保險公司解釋過程
請問這樣在美國真的是我錯嗎?
jun917 wrote:
在美國換車道不是打方...(恕刪)
是的 但如何證明呢?
但是老女人跟警方說私下解決就好了 不用做筆錄
沒有CASE NUMBER
換成是我撞到一個變換車道的 如何證明呢?
如果對方車速不快 有保持安全距離
我又怎麼會180度旋轉被撞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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