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公視的獨立特派員-1800億的夢,內容談到的是高雄捷運搭乘率不高,
這是事實,但總不能坐以待斃,我覺得必須要有突破性的作為,
因此想了可以創造高捷搭乘人潮的方法,不曉得這個想法可行性如何?
觀察多數人不搭的原因,有人覺得方便性沒有機車來的方便,
有人覺的票價太貴,記得有個措施是搭完捷運搭公車免費,
我認為可以放大這個誘因,方法是只要持剛搭過捷運的捷運卡,
到指定店家消費,可以享有某程度折扣或優惠。
舉一個例子
假設條件 : (1)持剛搭完捷運的捷運卡可享有兩次優惠機會
(2)例子中的指定店家:公共腳踏車,夢時代,正忠排骨飯,50嵐
一天,花媽搭捷運到凱旋站,用捷運卡騎著第一小時免費的公共腳踏車到夢時代,
狠下心買了件levis牛仔褲4000元,使用捷運卡付費享85折優惠,
搭捷運回家後,很餓買了晚餐正忠排骨飯60元,
忍不住又買了50嵐40元,各享有9折優惠;
計算一下,因搭捷運獲得折扣,共省了610元。
就消費者而言,搭捷運的誘因是折扣。
就店家而言,成為指定商店的誘因在於增加客源。
捷運局則應加強豐富地下街,讓大家愛逛地下街,增加搭乘誘因。
如此三贏局面,不僅創造商機,更可讓大眾漸漸習慣捷運生活。
以上,不曉得這個想法可行性高不高,或者這個想法會有甚麼問題?
捷運的設站地點不佳,這件事已經無法改變,要把公車弄好,讓出捷運後要轉搭公車很方便. 用政府補貼,強制公車多開班次. 台中市政府現在就是這樣做
大家喜歡自行開車騎車, 那就讓停車成本很高就好了. 強力取締違規停車,用違規罰單來補貼公車.
罰單太多,大家停車就會比較守法. 但是因為合法的停車空間有限,如果沒辦法全部的車輛都找到合法的停車位,就自然會有些人改搭捷運. 很多機車停車的地方, 都是灰色地帶, 本來人行道是不可以停車的, 機車也停滿滿. 這個可以取締,把人行道還給行人
台北的違規停車取締就很嚴格, 停車費也是很貴, 自然有很多人會評估搭開車騎車不划算改搭捷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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