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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繳的房租想要回來卻被刁難該怎麼辦?

以下非常長,請搬出耐心看下去,謝謝!懶得看請上一頁,感恩!

約兩個月前我們公司搬了家,所以跟辦公室的房東某某建設提前解約,結果我只記得要退押金、約定什麼時候退水電費等等的事情,卻忘了我有開租金支票。

我忘了我是每半年提前開六個月租金支票,一個月一張分期兌現,因為是提前解約,尚未到期的支票我沒有通知跟我接頭處理租約事務的某小姐要把支票抽出來還給我們公司,這是我的錯!我沒有注意到。不過某某建設的某小姐也沒有注意到。

最後被我遺忘的三張支票有兩張已經到期,所以就被兌現了,我發現這個錯誤當然趕快報告老闆,老闆說那就請某某建設退款就可以了。我打電話去跟某小姐說,請他把最後一張支票抽還我們,已經兌現的兩張支票金額看是要匯款還是開支票給我們公司,以他們方便為主我沒有意見。

但是事情不是我想的那麼簡單,第一天某小姐一直問我『怎麼過了這麼久才發現?』然後說他要問過才知道要怎麼辦,那當然就請某小姐問出來要怎麼處理之後回我電話。

某小姐沒有回我電話,第二天我再打電話給她,結果他還是一直說『你怎麼都沒有發現?怎麼過了這麼久才發現?』我說沒有關係,支票已經兌現的你們退款給我們就好了,某小姐說:『都已經過了這麼久了,這很難處理,你們怎麼現在才發現?』

對話到了最後就是一直鬼打牆問我『怎麼這麼久才發現?你們公司都沒有人發現嗎?』錯誤都已經發生了,我們沒有發現難道他們公司就有人發現支票沒有退嗎?

鬼打牆了好大一段之後,我被惹毛了,我只是請他們幫我把款項退下來,我也沒有馬上就要看到錢,錯誤發生了趕快補救才是,我問到最後甚至覺得為什麼已經兌現的支票就沒有辦法退款給我?是他們公司財務有問題嗎?一間辦公室兩個月租金對他們大公司來說不是很多,但是對我來說是我兩個月的薪水啊!!到後來我的口氣也不是很好,我問某小姐是有什麼困難嗎?不然我可以跟他們主管說嗎?某小姐回我說就只有她啊!沒有別人!!

這下我毛的過癮了!我要退款,她說很難處理。我請他問看看要怎麼處理再回覆我,她還是說『都過了這麼久了很難處理』。不然我們多付的兩個月租金是丟到海裡嗎?我請他們主管聽電話,她說這邊只有她一個人。其實還有一位職位比他大的人,但是他們電話沒有接主機系統,撥通了就是她接電話,我等於沒有別人可以問。

後來他直接要求要跟我們老闆對話,因為租約是老闆去簽的,我不管說什麼她都說『我跟你們老闆說』,好,那就簡短跟老闆報告一下,換老闆打電話過去。老闆有告訴我談話內容,不過不是我親耳聽見的,不予置評。

出了這樣一個包,沒有處理好還驚動老闆,公司內的懲處少不了,是自己犯的錯有什麼辦法!那兩個月的租金某小姐完全沒有要幫我處理的意思,我要怎麼要回來?

我有想過,如果某小姐繼續阻擋,我是不是要直接去他們總公司客訴啊?就算真的要客訴她,客訴的時機點要怎麼拿捏?我想她不想處理的原因應該是不想讓總公司發現他的錯誤吧!大公司檢討起來影響她的考績,年終跟調薪堪慮。如果我現在去客訴她,後續會不會受到更多的刁難?

不過不去總公司客訴她,她這樣檔著不處理不退款,難不成我要賠這兩個月的租金出來?我家也是有房貸有小孩......

如果他跟我說退款要申請要時間就這樣拖著我,我只要有得到回覆也許還好一點,從頭到尾就是『怎麼現在才發現?都已經這麼久了,這很難處理』就算很難處理你也是要處理啊!給我這樣一句不知道算不算是回答的回答,我要怎麼接下去?

這是我自己犯的錯,受到懲處我沒有話說,不過續約、租金支付都是我經手處理的,再怎麼樣這兩個月的租金還是得要回來。老闆自己也說,這件事情我們公司有疏失,難道他們沒有疏失嗎?現在我已經慌了手腳了,沒有看過什麼大風浪,一點小事就不知所措,請各位大大鞭小力一點,順便提點我看看有沒有什麼方法讓這件事情圓滿結束,先感謝各位大大了!!
2010-01-08 0:3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租



支票兌現有紀錄


多久才發現 都改變不了事實



先 寄張存證信函去 嚇嚇他們


不用跟他們客氣


現在這社會 不老實的人太多了

會不會是你忘了把支票要回去,
而他們公司也不需要入這筆帳(已經退租了)
多出來的支票就被某個人兌到私人口袋了?
越是親密的人 越需要你的尊重 ,尊重你的另一半 感情才能長長久久
去查支票被那個帳戶代收掉就知道了!!
在從帳號追人會比較有證據
支票有開抬頭、額線、禁背,是不會進別人口袋。

我不想把事情鬧的太難看,寄存證信函這招我應該等確定我要認賠才會用。

感謝樓上大大的回覆~~

還有沒有圓融一點的辦法啊??我承認我是俗辣一枚
開版大 你錯了
你不寄存證信函
錢永遠要不回來





先去郵局下載存證信函格式~

一式三份~

內容盡量簡短有力~

說明人~事~時~地~物~

然後準備訴訟告對方侵占~




疏失先在妳沒錯~

但是對方侵占就是侵占~

先寄個存證信函去告知對方~

請對方歸還~

先禮後兵~




對方無善意回應就走法律途徑~

雖然說存證信函在實質上沒啥效用~

但是在訴訟時~

有了告知對方的時間點~

這對妳往後訴訟時會有幫助~




很難處理不代表不能處理~

事在人為~




參考參考吧~




E.V.I.L.~Every Villain is Lemon~壞人研究所......呃...不對~~是檸檬研究所開催中~≧ω≦
沒有到侵佔啦!

現在只是某小姐擋著不幫我處理也不給我一個回覆,犯了錯自己發現自己趕快補救,在老闆眼中看來也許還不太差。如果直接越過她跟他的主管找到總公司去處理退款問題,大公司是不會為了那區區幾萬元不顧辛苦經營的商譽,這樣就變成犯了錯不處理放著爛,還被找到總公司來客訴.....

我並沒有想要傷害某小姐跟他單位主管的意思,犯了錯本來就會有懲處,這樣一件小事可大可小,如果由某小姐自己跟公司提出申請退款,起碼不會有『客訴』發生。

做人做事總是要與人為善,如果某小姐一開始可以主動幫我處理退款事宜,我會感激到不行,現在是不處理也不給個合理的回覆,光是鬼打牆的『怎麼這麼久才發現?已經過這麼久了很難處理』敷衍我,這不是處理事情的方法啦!
你真的人太好了

這個問題 如果他要跟我老闆談我會直接找他們總公司的人談

因為這是公司對公司的事不是個人的事

他不可以做主我就找可以做主的人談

怕什麼?

你有疏忽沒有錯 但是他們明知道退租還去兌現票

不是侵占是什麼 公司對公司請公事公辦

給臉不要臉就看誰理 比較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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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公司派你去跟他談代表公司授權你處理事情

而不是對方說不跟你談就可以不跟你談

他不可以代表他們公司 你就去找可以代表他們公司的人




對任何的事不要帶入自己的情感,對自己的事當作別人的事來看待,這樣就可以很理性的把問題解決
既然打電話會陷入鬼打牆
又不發存證信函
那至少以公司名義正式發函
說明已於何時退租
溢開之租金請求退還
chiang:我從來不知道01上那麼危險,我還是早早去睡比較安全.......嚇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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