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國王子 wrote:犯了炫燿罪 只要您來我就覺得這討論串會掛點...拜託,我是認真的...哈雷路過 wrote:直接轉帳給我不犯法 真的?媽媽說不能靠近陌生人一忘心無我一 wrote:我有撿到就沒罪那沒撿到呢??應該也沒罪吧 呃...我是認真的想問
亂丟垃圾吧我想~畢竟~任何東西都不可以任意拋出窗外(當然錢多的話繳個罰單也沒差)如果我的財力多到一個程度可以在路上灑的話我應該會在路上用發的方式(例如路上發宣傳單的方式)用灑的 萬一看到開百萬名車的也下車撿 不知做何感想不曉得是哪位天才想到用"撒"的
應該是公共危險罪http://www.epochtimes.com/b5/9/4/13/n2493747.htm警方將撒錢怪客依毀損國幣、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因為撒錢容易造成其他路人爭先恐後的撿錢,這樣會影響交通造成意外也說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