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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不能還手,還手就是互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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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下:
現在的青少年會不會太火爆了,桃園兩名國中生回家路上,只因為多看了一眼,就被二十名少年圍毆,其中一名同學打電話回家求救,他的爸爸、大伯趕到現場,沒想到這群惡少連家長一起打,四人被棍棒鐵鍊打到遍體麟傷,接著趕來的阿公阿嬤也被打,惡少最後還當著警察的面,威脅要打死他們,非常囂張。

監視器畫面看到左上角、剛從機車上下來,戴著安全帽的是受害國中生的大伯,帶頭的少年馬上指著他鼻子罵,接著動手打人,從左邊開始追打,畫面沒拍到的地方,一共四個人正被圍毆,跑到畫面中間,打著赤膊的是國中生的爸爸,因為太害怕,隨手撿起棍棒防衛,還是不停被揍,黑上衣的國中生大伯也想抵抗,還是被二十幾個人打到幾乎無法還手。


這群惡少呼朋引伴,還有廂型車載人來支援,至少20個人,分成好幾團打人,現場很多民眾路過根本沒人敢幫忙,畫面左邊、邊打邊罵是帶頭的,手上拿著裝有鐵鉤的鐵鍊,罵到生氣,還甩在地上發出巨響來威脅,就連警察到了現場,他們看到國中生連六十幾歲的阿公阿嬤也動手打、真的很囂張,事發現場還留著受害人的拖鞋和安全帽,帽子都被鐵勾打到破洞,兩個家長頭部都被重擊、頭破血流,渾身是傷,另外一個受害國中生,甚至住進加護病房,明明是被人圍毆,不過警方說陳家人曾經還手,認定是互毆,只有兩名惡少被抓,難道遇到危險只能乖乖挨打嗎?現在他們要討回公道,否則這群當街打人的壞蛋,只會越來越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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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20幾個人打6個人叫做互毆,那6個人是精武世家嗎
難怪這年頭可以隨便打人,哪天把人打個半死倒在地上,不小心被絆倒,
可以認定他還手,就是互毆!!

不是那個警察腦袋有洞,就是惡少有什麼家世背景,
想想魚祥拳至少還敢單挑老伯伯,這群惡少連魚哥都不如
2009-11-11 23:5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還手
噢.....這種事我也遇過阿.....
6個打我一個.....我打贏了反而警察說我對他們施予暴力
很正常阿...你現在知道警察的素質了吧....
(後來我們私下和解..當時的我們都只是高中生..)
Sevenup wrote:
新聞連結內容如下:現...(恕刪)


已多欺少,勝之不武

已暴治暴的社會,那群少年也看著辦吧....
千年之夢 wrote:
已多欺少,勝之不武已...(恕刪)


對現在的年輕人
誰還在給你單挑一對一
又不是黃飛鴻

人叫一叫圍起來就對了啦

不過看到這新聞也有點傻眼
實在太誇張了
不知道抓到那群年輕人了沒...
我貼新聞被丟垃圾桶.......


重點是...看律師怎講吧

連自衛..都不行那就誇張了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迷惘的羊咩咩 wrote:
對現在的年輕人
誰還在給你單挑一對一
又不是黃飛鴻...(恕刪)


所以說沒啥搞頭,也只能欺負沒戴傢伙的...

無趣..


直接用力反擊

打死那群惡少

反正頂多幾萬就交保了


這社會沒救了

警察腦包

法官也一起包

chiang:香腸說不定我比你還多
迷惘的羊咩咩 wrote:
對現在的年輕人誰還在...(恕刪)


我曾經 1對10幾個人 不戰而勝

我晚上騎車 經過國小後門 看到1群國高中生
經過時 本能的瞄了一下 結果其中一個人
突然 對我 大聲說 看3小

我就急煞 掉頭回去 只說了 阿現在是要怎樣
他就一直對我 道歉
我就不理他們就回家去了

真是浪費我的時間 虧我一掉頭時 就想好戰術了
到時 一開打我就要直接
騎車往帶頭的小鬼用力撞下去的



他們挑釁我 我要陪他們玩 卻又跟我道歉
我到現在還是搞不懂 是什麼情況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警察自己怕麻煩~欺負市井小民不懂法律...
有還手就跟警察說是正當防衛就可以了!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
就堅持全部提告...警察還是要乖乖寫三聯單啦!!

而且...如果錄影有錄到他們嗆說要殺死一家人~~
那還有殺人的動機...
還可以告他們殺人未遂!!
我們的社會到底怎麼了~~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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