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用吸煙者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希望大家「鍵盤」下留情
別變成了筆戰文了,好嗎?^^

Magic0623 wrote:
台灣缺乏「平衡報導」
君不見此法案吵的火熱之際,都不見有關吸煙者的報導?
我也很贊成吸煙者應該付出比較多的稅金來平衡多支出的社會成本
問題是,董氏基金會喜歡「斬草除根」
思慮不週啊...
jakyou wrote:
講到尊重,就算是開放空間也會影響到別人啊,若您覺得開放空間就不會影響到別人的話那您抽煙時我是不是可以在旁邊大吵大鬧,因為是開放空間嘛,我可以亂吼亂叫不是嗎?
煙跟聲音都有可能造成別人的不快,而且都是製造者無法去避免的,我想這樣的比喻您應該可以明白。
至於說 KTV、PUB 之類的公共娛樂場所我倒是覺得可以標明「裡面可吸煙」或「禁煙」,在商言商,店家覺得哪一種對他生意有利就標哪一種,看到標示還決定進去的就表示願意接受,就別再吵說吸不吸煙的問題,就像沒人會去嫌舞廳吵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