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改過姓氏的當年國軍撤台 有很多是非自願當兵的(路上抓兵的)家父就是其中一員當時有空軍司令部及國防的文令 內容大致如下當事人XXX於四十年後持此文令到軍團處辦理相關事宜(當時是1949年 民國38年吧)事因是因軍中任務需要 必須頂替他人身分 職位 職掌至服役期年限期滿原始真實身分備案留存 日後再依軍法處置就這樣家父就依國家命令改姓 40多年間頂替著另一個人的姓氏生活小時候常聽家父說 我們不是現在這個姓 以後要改回本姓高中時 文令期限到了 以當時文令指示進行改姓這一改 我所有的畢業證書那些的都要申請重新辦理家父的身分也不再是軍官 而是變為逃兵不過年事已高 也就只是記錄沒其它議處到我服兵役時 也因這件事情存在多少有受到些影響改姓的過程蠻麻煩的(在當時幾乎沒有人改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