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可以頒佈這兩道法令~~~~~~~~~

國家繁榮維持法 and BR法

台灣快不能住人了~

黑道猖獗警察近乎視若無睹~

青少年簡直是猖狂至極~

亂世就該用重典~

不給人民一點厲害看看還視法律如垃圾一樣...........

尤其是一些社會邊緣人亂社會秩序的

沒有死亡筆記本~沒有奇樂~搞個死亡法條也不錯~

快提案吧~~
2009-08-30 13:29 發佈
pony_dagi wrote:
國家繁榮維持法 an...(恕刪)

你實在是太過分了.....
pony_dagi wrote:
國家繁榮維持法 an...(恕刪)


乾脆成立「大東亞共和國」比較快
話說大逃殺的第二集,我實在看不太懂呢…
erutaretil wrote:
話說大逃殺的第二集,...(恕刪)



沒有相馬光子...還看的下去嗎?
kevinwon wrote:
沒有相馬光子...還...(恕刪)


United States of China
可以應徵發逝紙嗎?
需要高考資格嗎?
努力變宅男 wrote:
可以應徵發逝紙嗎?需...(恕刪)

國小畢業就符合發逝紙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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