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疑惑~竊佔國土過追訴期

詳細的新聞在此
竊佔十分瀑布

我看完相關報導只有一個疑惑
這個十分大瀑布育樂公司竊佔國土的行為~
不是應該是繼續犯嗎
繼續犯的追訴時效~不是應該從竊佔行為中止後開始起算?
怎麼檢察官會從竊占開始時起算呢

還是我想錯了
2009-08-25 10:0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竊佔國土
不知道耶


話都碼隨他們講 ~"~




說不定人家後台可不軟










就跟畫畫得第二名的那位差不多吧 哈
+1 後台有錢就很硬
應該有吃吃飯 聊聊天
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無法解釋的就交給後台~

我相信巴庫硬~有很多事很方便

但~巴庫總有一天會軟~就像羅福助多硬~現在一樣得面對官司

這檢察官對於時效追訴期~到底認知上是正確還是錯誤~是我比較好奇的
刑法竊佔罪追訴時效是十年,且是從犯罪成立之日起算。
依最高法院判例,竊佔罪是即成犯,竊佔行為完成時犯罪就已經成立了,
以後的繼續竊佔是犯罪狀態的繼續,不是竊佔行為的繼續。
所以檢察官不起訴認知應是沒有錯的。
原來如此
解惑了
感謝您

有些東西不請教~真的不知道

再次感謝您
關於這點,我一直覺得實務不合理,
竊佔明明就是行為繼續,為什麼實務認定是狀態繼續?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詳細的新聞在此竊佔十...(恕刪)


以最後一個時間點開始起算才對

這好像有修過法

檢察官不知是用舊法還新法

馬的....素質真差耶...
連管理者~公所都不在乎了
此案不起訴~若是公所或國有財產局不提自訴~
應該也沒有後續的救濟處分吧
MD~~
公所不在乎,可是人民很在乎~~

現在進去還要不要收費阿?
大燕麥片吃起來都黏黏稠稠、沒有味道:(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