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七月二十號時拿著帳單去小七繳費,我卻不知道小七繳費只能不超過兩萬,
我還是從戶頭領了兩萬八......神奇的是小七的店員卻也收下了錢,給了我收據,

不疑有它的我,沒看收據,也沒細看信用卡公司發的簡訊,就以為繳了費用...天啊

結果到了下次繳款時間,由於搬家,收據也早已清理,也因為換新租屋處,去跟信用卡公司客服人員
連繫,請他們將繳費單寄至新地址,順便問一下要繳金額......這才發現,
我上個月居然只繳最低繳費金額2800,天啊,我只好趕快去跟小7跟信用卡公司聯繫,
結果答覆可能要調錄影帶看,但最新答覆是沒留那麼久的,不過還是會跟廠商聯繫看是否還有辦法,
店家是有查到作帳記錄是有一筆兩千八繳費記錄(但我從不繳最低應繳金額),
就這樣,我客訴、店長、區顧問及朋友是區顧問都找了,但是看來,
我似乎要認栽了,等於花了五萬多元去了帛琉,

希望有好結果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