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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奇摩新聞]明年三月大執法 龜行國道罰三千

轉貼來源:奇摩新聞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金松/台北報導】
警政署決定,明年三月起高速公路大執法將把取締慢速車列為重點,正常車流下時速八十公里以下的慢速車一律限行外側車道,低於六十公里車速的「烏龜車」,將罰鍰三千到一萬兩千元。
警政署交通組指出,這項重大的執法變革,主要是要將國人「慢速車禁行內側車道」的觀念改為「慢速車限行外側車道(緊鄰路肩的車道)」,以保車流暢通;警政署將先行宣導兩個月,預定明年三月一日起開始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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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常常在高速公路開得很慢的龜速車,
但好像很少會遇到低於時速六十公里的,
頂多就70~80,就覺得很慢了。
不曉得這項罰則是只罰低於六十公里車速,
或是連時速八十公里以下的慢速車,行駛內側,也一併罰呢?

曾經有一次開二高時,
遇到一輛從匣道上來的車,很快的以近乎平行的移動方式,切到最內側之後,
就開始約八十公里車速,慢慢在裡面龜速
(說平行移動是誇張了點,不過,他就是沒有在每一車道停一下,而是直接一口氣連切三個車道)

那時三個車道就只有我和他二台車,
雖然他龜速沒有擋到其他人,
但是心裡真的覺得很莫名,
切車道的速度很快,表示他並非不敢開太快(有些龜速車,真的是因為駕駛者本身不敢開太快),
我開在中間車道,他還從我前面超車唷!,然後切到最內側之後,反而就變慢了…
他到底在想什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行徑出現?
不過,我看了他這樣的舉動之後,沒有生氣,反而覺得好笑。世上怪人真多。
2005-12-13 15:44 發佈
我曾在仁德戰備道看到一輛小貨車,以極慢的速度行駛於外線車道(造成後方擁塞)
當時警車已經在旁用手勢叫他加速, 那阿伯卻對他不理不睬
後續怎樣?我就不曉得了
因為我一過了那個車陣,我就加速逃逸了.....
那不好抓吧??而且龜速到60哪有可能.....光佔用內側開八十幾就火大了~
在來各併排...挖勒!後面整排塞死~~~~這狀況還蠻多的吼!~
這種要抓也不好抓吧????看看就好,
現在駕照太好拿了,路障蠻多的,光靠宣導取締是沒用的,抓也抓不完~
龜速有時後還不太令人火大,但旁邊再一台並駕齊驅時真是會想問候他祖宗
有一種就很扯......龜速也就算了

你要換車道.....他也跟著你換車道.......

你再換車道.....他又跟你換車道......

不知道是不是想當我的"前導車"阿..........
不如訂一條交通法規,就是龜車持續行駛內側車道,而被後方車輛追撞,龜車必須罰鍰三千到一萬兩千元,並賠償後方車輛一切損失,來的有效吧
其實一台車龜速也還好, 閃過去也就好了, 在台北的高架橋上開車, 最怕兩台並行的龜速車,
後面塞到爆, 他們兩台並行龜速車, 可以從上橋龜速到下橋, 你跟本沒有地方可以超,
那時真想開戰車給他們碾過去....
小弟我常開"高速公路",真的恨死這些烏龜車!"高速公路"變成一般道路,烏龜車絕對要負一些責任!
不過這法令也太過無理了,現在是什麼時代了,高速公路的最低時速還限定在60公里/小時,這些官員的腦袋真的要洗一洗了!個人建議:最內側最高100(110--2高)公里/小時最低90公里/小時,其餘車道最高100(110--2高)公里/小時最低80公里/小時,大貨車、聯結車等重車最高90(100--2高)公里/小時最低70公里/小時。

另外還有2種人真的很奇怪:
第1種人是:通過塞車地段後,前途一片"光明",他老兄還在用塞車的速度慢慢前進,真是想罵它.............18代!
第2種人是:塞車路段(20~40公里/小時)還保持超長"安全距離",曾有看過50-70公尺而且還來兩台並行(圓山--內湖路段),真的還是想罵它.............18代!
chayoung wrote:
其實一台車龜速也還好, 閃過去也就好了, 在台北的高架橋上開車, 最怕兩台並行的龜速車,
後面塞到爆, 他們兩台並行龜速車, 可以從上橋龜速到下橋, 你跟本沒有地方可以超,
那時真想開戰車給他們碾過去....


而且快速道路照相機一堆, 就算沒車也快不起來.
本人個性還算溫和,但只要一開車遇到龜速車就會火大

有時不只在高速公路,連在平面道路也會有這種情況,通常我都按耐不住按喇叭外加閃大燈(不過要看車種,有時會遇到大哥)

所以這個法律訂的真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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