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昨天去環球購物中心逛街~看到一個大概只有四~五歲的小朋友~可能為了看玩具跑離了媽媽的視線~後來這位媽媽在人群中找到這個小朋友~二話不說 先揪著小孩子的耳朵狂拉...看的出來非常用力..小朋友都哭了..接下來就是兩三個非常大力的巴掌伺候...這個小朋友不斷的拉著媽媽衣服哭著求饒...這位媽媽就這樣提著小朋友的耳朵離開現場....時間大概不到一分鐘....全部的人都看傻眼了....
真的有必要在大庭廣眾之下~對一個四~五歲的小孩子下手這麼狠嗎...

我想這個小朋友心理應該很受傷吧...
這樣算是家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