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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批評者一定要比被批評的對象強」?

小弟不是很懂,
01上常有如以下的見解出現:

B要批評A拍照不好看, B就要證明自己拍的比A好
B要批評C長的不好看, B就要比C帥/美麗
B要批評D唱歌難聽, B就要唱的比D好,
B要批評E的品德有瑕疵, B就要證明自己人格完善,
B要批評F的運動不及格, B就就能在運動場上比F強,
B要批評G的政治規劃不好, B就要能選得上G的職位,
B要批評H的電影拍不好, B就要自己去拍拍看
B要批評I的產品做不好, B就要自己做的出一樣的東西再說
.....................

小弟對這樣的看法, 不是很能認同與理解
難道現在能力越強的才越有言論空間?
如果真的是按照上面的標準, 那只有
江蕙才可以評歌唱
金城武方能談美醜
馬英九才夠格論國政<--此例係指其選舉結果
喬丹才可以評論籃球
史蒂芬史匹柏才可以評論電影?

如此最終僅會留下一言堂的言論給大家研讀
不是失去討論的意義了?
不知道小弟這樣的看法有沒有問題,
再請各位前輩網友指導了, 謝謝!



2009-07-02 20: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對象 批評者
ppetter wrote:
小弟不是很懂,
0...(恕刪)


比較有說服力…

純粹嘴炮…
你今天正義了嗎?
除了馬英九之外...

其他你舉例應該都不會有人反駁

哈哈哈.....囧
沒辦法啊....因為那一個大絕招太強了....

就是"你那麼會說...不然你去做看看啊" ......

真的超強.....
因為沒有達到那種境界, 就沒有那種體會, 說出來的話就沒有說服力
"你那麼會說...不然你去做看看啊"

這句話真是經典名言
那如果嫌愛情動作片難看的要怎麼辦
喔,你說得對。
應該是沒有必要比對方強也可以評論
但是
比對方強比較有說服力
比對方強比較不像酸葡萄

= =
阿不就很愛比 唉唉唉唉
當你自己做不到,卻要求對方一定要做得到
這樣的要求本身就有其不合理之處存在

不過就算是合理批評,也應該提出適當的比較對象或有意義的成功範例
至少不會讓別人覺得你這樣的要求只是無理取鬧
一個中文,各自表述
巧克力終結者 wrote:
那如果嫌愛情動作片難...(恕刪)


play one?

學阿嬌與阿c自己拍
仇不在他人、而在亡者親人,在沒明言放下仇恨之前,誰來置喙皆是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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