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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衛槍枝管理條例

最近看到治安實在有點...

金飾店老闆被歹徒給槍殺...

只是很好奇~~

政府不是有立法自衛槍枝管理條例

怎麼好像沒有人去申請

版上有人申請過或申請成功的經驗嗎??

2009-06-30 17:1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槍枝管理條例
那死亡人數應該不只如此

257287 wrote:
最近看到治安實在有點...(恕刪)






社會BR法......應該無法成立


15字真他的難湊
東方仗助 wrote:
那死亡人數應該不只如...(恕刪)


不認同....
這條例是限制善良老百姓的
擁槍自重的大哥們才不甩這套法律
印象中~~
自衛槍枝的申請沒那麼簡單
除了一些射擊協會及山地原住民狩獵槍支申請外
好像盡量都在回收報繳何法槍枝

還好我國的自衛槍枝管理條例目前形同虛設
不然就會像美國一樣三不五時發生校園屠殺案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1.機關團體
2.須具保證人
3.獵人
4.住台灣的阿多仔

也不是申請就一定會過…

補:
""…但是實際上呢?李慶元表示,除魚槍可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申請外,如果一般民眾真的去申請自衛槍枝,警察局便以內政部指示「國內對槍砲、彈藥採取管制政策」為由,一概不受理。很明顯的,現行的「自衛槍枝管理條例」,根本只是為了民國72年前,針對各種原因持有槍械者所保留的特權法令,目的只是為了讓這些槍枝取得合法地位。 ""

http://www.nownews.com/2005/04/11/91-1776272.htm
因為很難申請外加有陷阱啊
第六條裡有寫申請程序
"一、備具請領執照申請書三份,連同住戶、商店或公務員、現役軍人、自
治人員、民意代表之擔保等相關證明文件,及本人最近二寸半身正面
脫帽照片六張,送由該管警察機關登記對保後,層轉審查。
二、該管警察機關收到申請書後,應即詳核,除發現申請人有不良紀錄或
犯罪前科者,應不予發照,並收購其槍枝彈藥外,其核與規定相符者
,即分別地區編造登記冊,派員前往適中地點辦理查驗烙印事宜,並
發給臨時查驗證,及收納照費。
三、查驗完竣後,應於一個月內發給槍枝執照,如為臨時請領補換執照者
,其執照使用年限,仍填至該期期滿為止。。"

首先普通人哪有辦法弄到現役軍人,自治人員跟民意代表的擔保啊

再來
"該管警察機關收到申請書後,應即詳核,除發現申請人有不良紀錄或犯罪前科者,應不予發照,並收購其槍枝彈藥外,其核與規定相符者,即分別地區編造登記冊,派員前往適中地點辦理查驗烙印事宜,並發給臨時查驗證,及收納照費。

查驗完竣後,應於一個月內發給槍枝執照,"

看到陷阱了嗎?
你要先有槍才能去辦執照
但是你沒證就有槍
那就已經違反了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
PHIL_HSU wrote:
不認同....這條例...(恕刪)


是嗎??
如果兩方都有槍,那死傷可能就是兩方,而不是只有被害人受傷了

還是壞人不算一條命,死有餘辜??
東方仗助 wrote:
是嗎??如果兩方都有...(恕刪)


也有可能是,雙方顧忌對方有武器
而收起囂張氣燄,平和落幕.....

恐怖平衡
套用在黑道對黑道.........不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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