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發違規停車通知單 (本單管委會留存) 編號
姓名
住址
車牌號碼
舉發時間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上下午 時 分
違規地點
本社區 巷 號 法定空地
違規事實
在上述地點停車經拍照後不立即駛離,違反本社區規約第廿之一條不得在本社區巷道及空地停車。 填表人:
應繳日期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前
應到處所
綠野香坡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新店市安祥路145.147巷口辦公室電話2200-1213
注意事項
1.違規被通知人於應繳日期前將罰金繳至總幹事處。
2.以車輛所有人為違規通知人及繳款義務人。
3.不服本單舉發請於違規日起15日向綠野香坡公寓大廈管理
委員會申訴提出書面異議。
4. 逾期或異議駁回未繳,本會依法向法院聲請支付。
覺得很奇怪公共道路
新店市安祥路145.147巷
怎麼可以自己劃紅線
管委會自己設計罰單
管委會自己開罰執法?
那政府警察公權力不就假的?
想請問大家的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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