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手機電池背蓋破了
就上y拍買了一個原廠的背蓋,價值300元 運費40
匯過去後很快就收到貨品了,只不過我的手機是A啊!
結果賣家寄了一個B手機的背蓋來(確定下標無誤,賣家寄來包裝外面也是寫A手機用)
寫信給賣家之後,賣家要我用平信寄回,然後他收到後會再寄正確的來
我是覺得!我沒有義務要為你的疏失多跑一趟郵局,以及多浪費一次郵資
而且這樣一來一回我也浪費超過一星期的時間了,立即買就是想說不要慢慢標了,有急用
所以我覺得請他寄正確的背蓋過來,附上回郵信封,我再寄回。
當然賣家可能會考慮到我不寄回,不過我個人評價300皆是正面評價
如果你是賣家!對於我這樣的要求會不會覺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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