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
小弟我在下班回家的途中發生車禍
腳大腿開刀在醫院住了十幾天
那幾天內公司的人有人看我過
並叫我先離職
後來 出院回家後 我查了勞基法相關法令
發現 員工受傷期間(像勞災 上下班事故等) 公司不得離職員工
自此 我對公司方面也開始反感
因為我知道 如果那個時候先離職
那麼薪水每個月被扣勞保的錢等於白繳了 最後落的一個什麼都沒有的下場
而現在 修養了半年過去了
而車禍時是我爸去跟公司處理的
近期 我動用了我大部分的存款買了部機車
想重新去上班了
不過 應該是不會在回去原公司上班
我跟我爸講 卻吵了一架
我認為 當初 公司方面的做法讓我真的很反感
我知道我進公司不九 約4個月而已
但是對公司我認為沒有任何覺得對不起的地方
或許我只是一個PT 每天上最早去開門的班
也沒遲到過 也沒喊過半句累過 然而 我車禍就要我先離職!?
他們屁股拍一拍 當沒事發生過!?
而我爸說 車禍以來 都是公司方幫我申請勞保等......
一好了就不回去工作 這叫忘恩負義 !!!!!
我忘恩負義 !!?
如果當時不知道勞基法規定 公司不就爽了 根本不用鳥我
他們想逃避責任 我為什麼還要對他們那麼客氣!!
說什麼我腳上的鋼丁到時候拿出來時 在原公司保險還可以繼續申請下去
我實在很氣 難道我老爸認為他兒子那麼沒用 籌不到兩萬的錢開刀
後來從一些同事得知公司裡也有人在我後面講一些有的沒的
不會在回去 是更確定了
或許在閑聊版聊這個太過嚴肅了
不過希望聽聽大家的意見 !!
就看那個草有沒有吃的價值
忘恩負義這詞
我想用的有點太過嚴重
樓主也不用因為這詞而在心裡一直很幹
不如平心靜氣回到原點好好思考後續的生活事宜
在你沒找到更好的工作之前
是不是考慮一下不要輕易離職呢
當然工作也是要開心
就看樓主怎麼去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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