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女兒也有財產的繼承權~但是今天如果女兒蓋印章放棄了財產繼承!那麼女兒的小孩也就是外孫有財產繼承權嗎!?還是也自動的被拋棄繼承了? 還是本來就沒有繼承權!?有此疑問是因為債務如果沒有辦拋棄不是會自動繼承到有繼承權(沒辦拋棄繼承)的身上!那麼財產應該也是這樣吧! 是嗎?如果外孫是後來才出生的應該就沒有了吧!民法規定人之權力,始於出生!
asdfg1105 wrote:大家都知道女兒也有財產的繼承權~但是今天如果女兒蓋印章放棄了財產繼承!那麼女兒的小孩也就是外孫有財產繼承權嗎!?還是也自動的被拋棄繼承了? 還是本來就沒有繼承權!?有此疑問是因為債務如果沒有辦拋棄不是會自動繼承到有繼承權(沒辦拋棄繼承)的身上!那麼財產應該也是這樣吧! 是嗎?如果外孫是後來才出生的應該就沒有了吧!民法規定人之權力,始於出生! 繼承權,當初已經放棄,女兒就沒有,當然不會繼承給孫女 = =財產只會給兒女跟配偶跟父母(都要活著阿,沒有活著才會給孫女)債務沒辦法辦拋棄喔,要財產才能辦拋棄...要先知道財產有沒有貸款,不然爽歪歪
grandlikimo wrote:繼承權,當初已經放棄...(恕刪) 大大, 那我想在問一下!新聞上有報導過~有一家人經過代書辦理債務拋棄繼承,結果因為代書疏忽,一名小娃兒繼承了千萬元的債務!既然大人都拋棄債務的繼承,為何小娃兒又會繼承到!?另外,為何祖父輩的財產,孫子沒有繼承權!?父母不能替兒子做決定吧!
rogerwei wrote:最近才上過課,孫女還是有繼承權(隔代繼承),如果有負債,記得要再去法院申請拋棄繼承...(恕刪) 這我知道!我的問題是 父母放棄繼承祖父的財產時(不管是正或負),孫子輩的繼承權呢!?一同被父母放棄了嗎!?
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親等近者均拋棄繼承權時,由次親等之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即須子女輩『全部』拋棄繼承時,孫輩始有繼承權。第一順序之繼承人,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簡單來說,要『拋棄』就是全都去辦一辦比較保險…但是如果說直系親屬(母親)已經拋棄繼承的話,而身為直系卑親屬(外孫)想分財產....那只能說,去跟叔伯阿姨商量吧,為了這種事情上法院很難看
好人村村民 wrote: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其...(恕刪) 好人村村民 大大的回覆,解答了鄉人村村民的我心中的疑惑,感恩+1結論:一般民間習慣女兒是不能繼承父母的財產,所以會要求女兒辦理財產拋棄繼承,但是兒子會繼承,因為財產被兒子被繼承了,所以說孫子輩是沒有財產繼承權的,這樣的結論,對吧!?
asdfg1105 wrote:好人村村民 大大的回...(恕刪) 基本觀念上是正確....但是習俗上會發生個問題女兒必須是在父(母)親『死後』辦理繼承的拋棄如果是在生前辦理...抱歉,人還沒死,所以沒有繼承問題。所以就算女兒簽了拋棄繼承或但書也是無效因為就算有立遺囑,女兒還是可以主張『特留份』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