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一下目前困難...我需要去找法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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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我已發支付命令給他(還在送達中)
但是今日去查了一下支付命令的地址為無效地址
比如說地址是中正路1號2樓 但是我今日去查 2樓有之1~之8
而且他現在也沒有住在那邊 根本就寄不到!!!我想支付命令應該會失效吧= =
現在想對他做本票裁定 可是因為他沒有簽本票
無法做出本票裁定 那我現在應該怎麼要錢 有他身分證字號跟電話
但是他死都不跟我講地址 想告他詐欺之外 民事這邊我還可以做什麼動作?
今日又跟他溝通 他又直接掛掉電話
目前打算對他進行假扣押 可以直接去國稅局查他的財產嗎?我必須準備什麼憑據呢???><
不然也不能就進去國稅局說 我要查那個人的財產吧....
最近擔心狀況如下
1.友人年事已高 最近又生病 可能他家人開始過戶他的財產
(我也會去國稅局先查他財產)
這樣就算我有債權 萬一他名下無財產 是否還是無法拿到這筆錢
就算他因此身亡也一樣?
2.如果最近他有脫產的動作 我是否可以解讀他惡意脫產 可另外再告他之類的
3.主要會告他詐欺 其實那個借據是一個土地蓋屋的契約書 說會再某幾筆土地上會蓋屋
到時候會給我們其中一間(是個小套房吧) 裡面已經寫到說 如果期限內沒有蓋屋 會退還約束金給我們
這五十萬就是約束金
現在期限過去了 我有去地政調資料 發現那些土地根本不在她們公司承攬 還是國有土地!
所以才有想告他詐欺之念頭 主要他是用個人名義跟我談 所以也無法跟公司告訴
目前是把承諾書當成借據聲請支付命令
4.萬一在告訴的途中 債務人身亡該怎辦?
我真的很想拿到錢 因為那50萬主要有些也是借款 如果不跟他拿錢 我自己就要還錢了 又沒錢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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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人請我拿出50萬投資某建案
如一年內沒搞頭就願意償還我本金
(有承諾書說建案無法成立即必定退款50萬)
我也有付款給他的票據證明
因為一年時效已經過去幾個月了
現在要拿回50萬 但對方避不見面 因為他說他生病
也不說那一間醫院 然後又搬家 但是又不跟我說住址
說會還錢但是也聯絡不上
我是否可以告他詐欺
或是只單純的支付命令(怕他名下已無財產)
承諾書是否可以當成借據提起支付命令?
主要想告詐欺是因為刑事案件
感覺比較嚴重 會出來跟我開庭
但是其實我只是想要拿回錢
我又怕說 因為友人現在生病 很怕他身故等等
告詐欺會拿不回錢(會嗎? 我也不知道?)
現在時間很急迫啊~~~我到底要怎麼告呢
可以一邊告詐欺 一邊聲請支付命令嗎>口<
希望民事跟刑事可以綁在一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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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嗚嗚 是一定要告的= =因為50W也不全然是我的錢 我不告他 人家就要告我了



可是又有人叫我告詐欺 會比較快出面 >< 到底能不能告啊 煩死了<br>
--------4/16上午11時更新------
poiu124 wrote:
這是否有成立詐欺,就...(恕刪)
主要我也不知道它到底有沒有去投資
我想應該是有 只是建地那邊可能橋不攏 但是我也沒親眼看到
也不知道他跟誰談 (我只負責出錢= =)
gacia_wang wrote:
我個人是先聲請支付命...(恕刪)
怕生請支付命令就不能告詐欺 因為想說詐欺罪比較重
poiu124 wrote:
你有本票嗎?
要不然,這都要先經過法院審理,認為對方有必要賠償你金額,
你才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吧......(恕刪)
沒有本票 但是有對方的承諾書 內容有提到說
如果一年過後建案無法成立就會退我錢 現在已經過一年多了
主要我覺得它應該是有錢還 只是因為他現在身體不好 感覺快掛掉的樣子
也答應我說會還我 可是就是沒辦法確定時間
講話又講不清楚 然後又不讓我去見他
我又不知道怎麼跟他家人連絡...因為電話都是他接的
但是跟我講完電話又會把電話拿起來 就讓我打不進去
只有他的戶籍地址 是在大安區那邊 可是我知道他住永和 只是沒有詳細的地址
講白話 如果他真的掛了 那我50萬不是更難拿= =
現再就是想說有一個動作 讓他家人知道他有這筆錢要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