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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心去救人幫人卻反而會被誣陷」真的是現今台灣社會的寫照嗎??

以前看到類似像有人在馬路上倒地不起,結果卻沒有人願意出手幫忙、都是視若無睹,這樣的新聞
此時媒體就會感慨地說,現在的社會真是冷漠、無情
我原本也是會想說,「怎麼台灣的社會會變得如此的冷酷與無情??」

後來在網路上、以及在01這裡,都有看過不少的討論,才深深了解到,原來事出有因,並不是人心冷漠的問題
就是好像有很多的真實案例,都是好心被狗咬,反而會被受害者給反誣陷
明明是去救人幫人的,卻會被受害者反咬成是肇事者,而被告上法院、以及被獅子大開口要求賠償
也正是因為這種的情況很常發生,才導致大家寧願變得冷漠、寧願見死不救

而我個人比較不解的一點、也很納悶的是
有些發生意外的受害者、傷者,當然他們當下是被害者,是值得同情的沒錯
但我不懂的是,有些被害者的心態是在想什麼?? 隨隨便便就非要亂找一個人來當代罪羔羊不可嗎??
當然這種事情,當下真正的肇事者多數都已逃逸了,但也總不能隨便就抓一個人來亂栽贓吧?
更何況還是栽贓真正救你的救命恩人
是不是真的有不少的受害者,都是如此的是非不分呀??

2010-09-13 18:28 發佈
風笛手 wrote:
以前看到類似像有人在...(恕刪)

因為被害者 都是第一眼看人 認為第一個來他搭救的就是肇事者
因為先入為主的觀念

以前不知 在哪看到的真實案例文章
一位老婆婆 被撞之後 一位好心人士第一時間打電話打119 並待在那邊陪老婆婆
後來警察來了 因為沒有第三人 老婆婆自然認為就是那個好心人撞他的
以前可能沒有像現在到處有監視器或是行車紀錄器
不過偏僻的地方 或是你沒裝行車紀錄器 還是沒用
後來 那位好心人好氣又好笑的說:靠北! 你爸用走的怎麼撞你
好心不見得有好報 就是現在的台灣的現象
清晨五點多騎著腳踏車出去逛逛, 看到前方一對老夫婦剛從大樓理出來準備騎腳踏車,
老翁一上腳踏車很快就往前衝, 老婆婆剛上車就摔倒, 老翁騎了幾十公尺回頭看老婆在後面摔車,
很快就掉頭回來; 回來時老婆婆旁邊有輛車停在後面, 還有騎摩托車的警察, 老公公回到老婆婆
身邊的第一句話 " 是開車撞的"

老婆婆趕快回答是她自己摔倒的

老公公還是說 "是開車撞的"

還好當時警察是跟在轎車後面, 不然真的賴上, 可能有的吵

風笛手 wrote:
「好心去救人幫人卻反而會被誣陷」真的是現今台灣社會的寫照嗎??

我回答你..
是的..
大約快十年前..
我老闆他弟去鄉下..
在回來台北的路上.
在鄉間小路看到一個阿伯倒在那裡..
他好心載他去醫院..
下場是賠償一百多萬的錢給那個阿伯..
因為那個阿伯醒了狠咬住他..
說是他撞的..
但那時那有啥路口錄影機丫..
當然百口莫辯啦...
我以前也是不相信有這樣的事.
但血淋淋的發生在你的週邊了..
手排狂 ..心態,決定一個人的氣度。
為了自保, 現在大家也都不敢去救陌生人了...有幫忙打119就算很有良心了~
除了上述有人說的, 傷者第一眼看到的就會被認定是兇手...所以大家也都怕, 被誣賴就真的很慘了, 救人還被告...
二來是怕有些傷者明知道不是你造成的, 卻因為找不到原肇事方, 轉而向救命恩人提告, 目的還不是為了"錢"!!!
我倒沒有被恩將仇報過啦,不過曾有過熱心助人卻被擺臉色的不快經驗(我只是幫忙扶起機車的路人甲,傷者把我當成肇事者一夥),所以從此拒絕對任何意外事件伸出援手,只會幫忙打電話.

我好朋友曾經冒險搭救溺水小孩,結果父母逕自把小朋友牽走,連一句謝謝都沒說,全身濕還冒性命危險耶,連一句謝謝都換不到,比我更慘

保護自己最重要,這是這個冷漠社會教我們的.
上法院了不起就只有過失傷害跟過失致死
法律不是以無罪推定為原則嗎
就算就人被反咬 就給他告阿
又沒有證據哪告的成
裔揚 wrote:
我回答你..是的.....(恕刪)


沒錯...我看到也頂多幫忙通報119.
我妹兩年前下班的時候,
看到一位孕婦騎腳踏車跌倒,
我妹好心去扶起他與腳踏車, 並打電話通知119前來處理...
沒想到該孕婦偷打電話給老公說是我妹撞的之類,
當我妹傻傻的在那邊等救護車時, 她老公先和救護車同時到了...
二話不說把我妹擒拿並扭送警局...竟然還有自稱全程目擊的路人跳出來說要作證!!!

我們家被通知趕到警局後, 她老公還怒氣沖沖的指責我們, 並開始講價碼...
我因為不清楚事情經過, 所以要求警察前往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
好在那個路口有監視器, 清楚拍到是該孕婦自摔, 而我妹好心的行徑也被錄到, 當然, 被擒拿的畫面也錄到了...
雖然後來換我們委由律師向他們(含路人) 提出訴訟, 並懷疑對方是假車禍真詐財...最後對方也和解...
但總是全家都有陰影....閒事莫理...




想想那時如果沒監視器畫面幫忙平反, 再加上有個湊熱鬧的路人......很難想像我們要賠多少錢...
橘子紅了 wrote:
上法院了不起就只有過...(恕刪)


若你有機會親自上法院就能體會
原來律師費真的不是白花的~~
風笛手 wrote:
以前看到類似像有人在...(恕刪)


親人一個騎腳踏車的高中生好心救人也被污賴賠了一百多萬 給了我家族一個警惕 好人不能做

所以我在路邊看到有人受傷我是不會救人的 反正死就死跟我無關又不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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