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說是全家限定版…照片請google "1/72 超時空要塞 yf-25" 的圖片,橘色機就是了。請問這配色是類似7-11 鋼彈一樣,依該通路品牌配色,還是卡通中真的有橘色配色的機型??我記得台灣的全家並不是橘色店面。
看來並不是很熱門的機種…好像只有頭長得不一樣。不過配色蠻不錯的…有大大入手了嗎?另外問一下,為什麼空中預警機那台(機上有圓盤的綠色機)賣得那麼差,跟其他機型比起來,價錢也差很多。只是因為綠雲罩頂的關係嗎?
hkaworu wrote:貴的原因是因為mac...(恕刪) 其實VF-25系列還是有代理版的進來.1/100的"痛機"也有代理只是不曉得代理版在貴什麼!連前兩彈的 一番賞 超時空要塞 F (黑兔.花魁) 都有代理版的包括最新的這一版 一番賞 超時空要塞 F 劇場版~戀離飛翼~ 也有代理.
你所謂的代理,其實是不合法的代理...簡單的來說,它是非授權公司貨而是台灣的進口商向日本的店家自己進近來的...就拿聖鬥士神話來說好了台灣買的到代理商跟日本本土的貨,俗稱的日本版跟代理版..但是日本本土的貨比代理商的貴...而Macross就只有日本本土價格,而沒有所謂代理版的東西..所以相對來說商家去日本買日本的貨進價成本較高..海外代理權祥請如下:版權糾紛VF-1模型1982年10月,電視動畫《超時空要塞Macross》的製作公司龍之子Production,從贊助商Big West處獲得《超時空要塞Macross》在海外的動畫和周邊商品發行權。1984年1月,龍之子授權美國動畫發行公司金和聲(Harmony Gold,簡稱HG)在北美地區發行《超時空要塞Macross》,金和聲藉此再加上其他兩部動畫製作出《Robotech》(太空堡壘)。自1999年開始,金和聲在北美、西歐等地區註冊「MACROSS」商標,並以法律手段禁止其他代理商銷售Macross產品,宣稱除了日本以外擁有全世界「MACROSS」專屬權[2]。此舉大大損害Big West權益,因金和聲的版權來源與合作夥伴是龍之子[3],Big West和Studio Nue也不甘示弱,在2001年向東京地方法院控告龍之子,於是雙方展開一連串法律纏訟。經過2001年-2005年的訴訟,整理結果如下:1.Big West和Studio Nue共同擁有《超時空要塞Macross》所有人物、機械設定的著作權(著作者人格權)。2.龍之子因其作為《超時空要塞Macross》的製作者而擁有著作權(著作財產權),但無權再公佈《超時空要塞Macross》的任何派生物(涉及著作者人格權的公開發表權部分,即無權再製作超時空要塞續作),也無權對《超時空要塞Macross》進行修改(涉及著作者人格權的同一性保持權部分)。3.動畫影片標題非他人商品表徵[4],因此Big West仍可使用「MACROSS」(マクロス)之名創作、發行。後續影響:1.金和聲仍可在北美地區合法發售《超時空要塞Macross》電視動畫版(如授權AnimEigo和ADV Films發行)及其周邊產品(包括書籍,遊戲、玩具等),但無權再使用《超時空要塞Macross》的人設和機設製作新的動畫和電影[5]。2.由於判決不涉及「MACROSS」商標權,除非關係良好[6] 或給予以經濟補償,否則日方的Macorss系列產品依然無法在金和聲註冊商標區域公開發售。這也是自2002年的Macross Zero以來,無海外授權代理產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