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紅人給我滾開!有多遠死多遠!!

2.原型師真的很辛酸,絕大多數的原型師都跟我們一樣,靠的是興趣與熱情在做的,可是盜版翻模的很大,嚴重打擊人的信心。買正版的沒錯,買盜版的也是可憐,畢竟沒有那麼多正版給你買。(沒錯,原型師做的模子也是有壽命的。)但是哪些搞盜版翻模卻沒分原型師一杯羹的都是混蛋!!
3.大大哪裡有提倡使用盜版的阿?某些人是眼瞎了嗎?還是眼睛被錢遮瞎了?
有人說不要提出處,那更瞎。這不是毀謗正版嗎?大大一句不提,讓人以為那是正版,可是製作的過程中,有經驗的才能看出正版與否,那不是讓些新人以為正版貨很糟糕,讓人不想買。(實際上,不是所有出模的東西都OK的,原型師的成品下不知道有多少翻模的廢品。)
茲以為,PO文出處提一下沒錯,不要提門路讓人買的到手就好。而我們這些觀賞者也應該要有不提門路,發言不涉及有關方面的默契。事實上,在某郭XX搞鬼之前,大家都很遵守這些默契的,所以叫他給我滾開!!


我不喜歡有人老是來興風作浪,我沒說誰。
A大很無私,很樂意分享他的技術,他也沒大肆宣傳要人去買盜版(我想要買的都知道門道)。
埃,風平浪靜的模型版,每個一些日子,就有人怕大家忘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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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盜版喔
1. 別人已經出了,你硬是整個複製,就是盜版了。
2. 生產販售一個GK,不管多大多小,是要取得授權製造。如作一隻1/48 的RX-78,只要看起來還是RX-78,不管你做呢哪種改變與大小調整,都要去取得原版權所有者的授權。
如果,你只是應用RX-78的一部份,製品卻讓人無法輕易聯想到RX-78,這應該就沒侵權。
如果,再如日本的C3等的一日版權,那你當日是可以販賣銷售。
如果你製作的只是供自己使用,而沒有販賣行為,應不算侵權。例如,你看到OO七劍很威,自己作一個,那沒問題。做好後,把零件複製販賣,就算侵權了,除非你取得許可。
3. 模型,以大家常買的MGHG等為例,上面有個創通的GUNDAM頭之類的授權證紙標誌。B-CLUB上的也是有貼。非BANDAI系的,如小松原製作發售的GK也有貼。
又以壽屋的模型來看,上面會寫誰授權等的標示或貼紙。有買的自己去看。
至於我們常買的那些港版或韓貨,到底是不是有版權的正版,自己去判斷吧。有時不是改一下比例或者修改部份就算不是盜版。要證明不是盜版,只有請該公司提具授權書或使用許可證之類的。
只要活著 就一直做模型與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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