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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露天拍賣購買NDS 新世界 限定版 遇到霸道的店家!!

我覺得該回報鎖帳號了吧

樓蓋得太高就差不多該拆了
訊源 Sony NW-1050 愛姬 UE TF10 + Pioneer MJ71
.......所以樓主接下來也

沒下文了???


Erica‧櫻華 wrote:
我覺得該回報鎖帳號了...(恕刪)
有種RPG玩到後來發現支線比主線還精彩的感覺...
ATOM023 wrote:
有種RPG玩到後來發...(恕刪)

就像是
FF5的神龍跟歐美加
FF6的雷龍比最後魔王強嗎?
是這樣嗎?
呵呵
bZIP
這篇文章已經沉下去這麼久了
不過不想讓這整串討論串淪為無聊的爭辯文

今天收到板橋地院的不起訴處分書供大家參考






GAME BOX wrote:
這篇文章已經沉下去這...(恕刪)




擋門等於妨害自由的那些人還有話說嗎?
那位陳先生應該也收到一份同樣的不起訴處分書
等他來回應吧.....
收到法院的不起訴處分書說真的感覺很無言...為了買賣糾紛上法院簡直是在浪費司法資源
我現在能說他是誣告嗎.....?
只能說在真相上 店家真的是吃虧了
跑這些東西根本就是浪費錢

所以有的商家寧願吃點虧

辛苦店家了
我沒有特別的意思
只是讓整件事情做個結尾
給大家一個真相
不要淪為嘴砲文
法官看的是證據,還有主觀和客觀的犯意
人人都有保護自身權利的自由,但強調人身自由並非可以無限上綱
GAME BOX wrote:
我現在能說他是誣告嗎.....?...(恕刪)


不能 誣告是捏造事實的情況下才能成立

例如 你手上有榔頭 我懷疑你意圖攻擊我
但是沒有主觀客觀證明意圖 通常會無罪
但是供詞上的確提及懷疑事證 誣告很難成立
除非你手上沒拿榔頭 我捏造事實說你有拿才算誣告


我想見好就收就好了 你都說買賣糾紛上法院是很不值
如果要告 先想想要你可以拿到什麼吧 再去跟律師說比較快
律師超級在行 打不平律師費我看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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