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ros78 wrote:
我不懂公權力為何不能...(恕刪)
還是要請你爬文了
擋門是出現在商家的說明文裡,既然你要為商家說話,起碼尊重一下商家,爬一下商家的文,好嗎?
現在發現這棟樓已經慢慢倒向消費者跟店家之爭了,表明立場,我本身就是個很常消費的消費者,對樓主所受待遇感同身受,而且我也不希望那一天買個玩具還要被關起來,所以才一直在參與討論
消費者跟店家,法律一定是比較保護消費者的,因為消費者是消費,店家是獲利
正如勞資雙方,法律也是比較保護勞方,因為資方就是比較佔優勢的(恐龍企業不算,這是台灣國情問題

只是為何也是有那些一直跳出來在幫商家延伸解釋,強加解釋的鄉民,搞不懂啊搞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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