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13627 wrote:
不要讓商家覺得買玩具的人很好打發~
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依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如下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收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例如:賣方違約,應返還買方二倍之定金)。
預購拿不到商品是有權利要求退2倍訂金!
請大家聯合抵制網路奸商~
其實店家也不是笨蛋
第二百四十九條(定金之效力)
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 ,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店家只要說我網頁有寫因砍單不能給貨,就退訂金的說明
玩家下標就是視同同意這另外的約定,故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
最終還是要靠各位玩家自己去判斷
跟沒有保證有貨的店家預訂,你的風險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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