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I0314 wrote:最近在國外的購物網站消費,為了考量個資與信用卡安全問題,所以收件人填寫英文名John(菜市場的英文名),結果被海關雕說與身份證中文不相符,心想之前買過這麼多次東西,第一次遇到這個問題,於是打電話給專門負責的窗口,說明上述原因也說身分證地址與貨單地址相同,他 這中間似乎有隱情, 樓主沒有詳述1. 為何寫假英文名字和 信用卡安全有問題2. 樓主購買的物品是否有法律上或稅務上的問題? 盜版? 違禁品? 需補稅的? 大量的?3. 為何不寫護照的英文名字?
SAI0314 wrote:我是透過快遞進口..你家的掛號信每次都是自己簽收的喔~家人不能代簽嗎.(恕刪) 都送到你家了,如果從你家走出來的人都不能簽收那個人是誰??隔壁鄰居??朋友??親戚??小X??路人甲??連路人甲都不是的某某??大大的思緒滿好玩的可以用菜市場名"JOHN"申報進口貨物不可以請居住在同住址的"某人",簽收貨件
其實針對這事有兩種解決方法,但看大家的回應不想聽,也就算了(笑),自己遇到了多花點錢買經驗也是可以啦,要砲就炮吧~重點還是擺在發文的最後一句,報關手續繁複,有些眉眉角角的只有報關行才知道(吃飯的傢伙)很多人都是花大錢吃大虧,還不得其門而入,有些傻傻的繳一些多餘的費用,有些是人為疏失,但公單位就是看你這樣,才把你吃死死的...不說了
SAI0314 wrote:但看大家的回應不想聽,也就算了(笑)...不說了...(恕刪) 樓主跑了不屑...棄權...沒說清楚要取暖就明說,我寄一包日製的暖暖包給你借用某網友的簽名檔不對就承認挨打要站穩事情可大可小男子漢能屈能伸真可惜,雞排還沒炸好就下戲了
在補充一下~我發文中指的官僚是指承辦人員的態度,我幾經詢問如何解決,對方就用小小聲冷冷的告訴你"證明"二字,完全不告知任何補救措施,不是當事人你無法理解對方的態度,事後我也靠自己圓滿透過程序修正申報程序,要是違禁品早就依法處理,還報啥關阿??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