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ee7465 wrote:
現在一堆人匯款還拿不...(恕刪)
另一個討論串才是事情的始末,從有人發現便宜的樂高,要大家注意!
不過一開始發文的大大似乎被......(還真幫他叫屈呢!)
還有人說他說些五四三
後來是整件詐騙行為爆開來,才有後來的這個受害者討論串,
其實,我在看事情始末的討論串裡,在中間就開始有些人在懷疑可能是詐騙事件了!
最後一位討論參與最多的新帳號,一開始也是不大被認同。
看來似乎是位對這詐騙主嫌很瞭解的人在發言的。
主要有三個大戶吧!?其中一個是一次五十幾萬,另外二個數目不詳,
果然又是放長線釣大魚了!
現在已統計不管有無還款,有三十幾萬,加上大戶已還的五十一萬,
若另二位大戶有超過二十萬以上,
那這次的詐騙行為又有上百萬。
雖是還款不少,但仍有不少未還。
但有人比對出他有露天另一帳號,
看看裡面購買物品,又跨足不同的玩具領域。
我有注意到的是鋼鐵人,我倒覺得他不是狂買玩具,
應該是在佈不同的線,想又在不同的玩具領域間搞這套詐騙手法。
我想,應該還有不同的帳號存在!
所以,模型、玩具同好們還是要多注意!
Jade_Tsai wrote:
這一次LEGO事件,...(恕刪)
Jade_Tsai 大大你好,我有查了一下,詐欺罪的追溯期為20年,所以你的9千多元,可以試著找相關人士問看看喔~當初被騙的資料都還在,錢也沒要到,總有機會的...要給騙子一個教訓...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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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詐欺罪的構成要件為何?詐欺罪的追溯期間多久?
(二) 追訴期是指犯罪發生後,基於法律規定,因一定期間之經過,不得提起公訴或自訴。也就是說過了這個法定期間,就不能因為他之前的犯行去起訴他。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法定刑罰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罪,故依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的規定,犯罪重本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者,</其追溯期為20年,所以詐欺罪的追溯期為20年。>
追訴期間應從何時為起算點?依刑法第80條第2項規定,自犯罪成立之日開始起算,但犯罪行為有連續或是繼續之狀態,則從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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