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搭乘了台鐵的運輸工具
因此有些心得跟大家分享
旅客攜帶自行車乘車處理簡明表
上面是目前台鐵配合政府推動節能減碳零污染之自行車騎乘活動,結合臺鐵、鐵馬雙運具,提供民眾以鐵路為交通運具載乘人、車同時抵達目的地的相關規定。
第一次跟阿貴下苑裡是適用,
一、非對號列車(含區間車、區間快及非電化區間普快車):旅客可直接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
(不限尺寸,但須完全置入攜車袋車子無裸露)以「車不離身」之方式隨乘,不限車廂。
備註:進入剪票處前須先將自行車置入攜車袋,出收票處前不得將自行車自攜車袋取出,違者則視為無攜車袋之自行車乘車,依本局規定另補收票款。
10/30同文哥&阿貴下花蓮/台東則適用
二、對號以上列車:開放旅客攜帶置入攜車袋之自行車搭乘PP(推拉式)自強號列車(屏東-臺北-花
蓮),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旅客,自行車僅限放在第12車廂之自行車置放區,放置位置請依標
示或快遞人員指示擺放,並嚴禁滯留於「自行車置放區內」,相關規定請參閱本局97年11月01日修訂
之旅客攜帶「置於攜車袋之自行車」隨乘應行注意事項。
10/30一早我跟文哥&阿貴
七點相約台北火車站東3門
把腳踏車騎到火車站厚先拆裝放入攜車袋
欲搭乘2031車次0730自強號到花蓮
2031車次為PP自強號列車

上車後可放置在第12節車廂
因為台鐵東部幹線電氣化僅到花蓮
所以對號快車到了花蓮都要換車頭才下台東
到花蓮出戰品嚐排骨酥麵跟公正包子
接著搭乘40班次1319莒光號下台東
40班次的莒光在花蓮會換車頭+電源車
所以腳踏車可以不拆上電源車(後來才知道)
是要放在電源車上(有八台的限制,不必另外收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