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WFH wrote:原來是讚哥寫的呀真是...(恕刪) 這...小弟擬的只有公告一樓的咚咚啦...後面的大多是秀秀那時候出現的!造成誤會...歹勢啦其實小弟也一直覺得那句「不得以法律追究」有點怪,畢竟這好像不是我們說了就算的事...
johnf wrote:這...小弟擬的...(恕刪) 應該是"打預防針"的效果啦...減少車友騎車不慎發生意外時,家屬第一個矛頭就是對準車隊,追究責任若真的要有法律效力...至少是要求車隊所有參與成員都簽下切結書...更甚者,每次參加活動前都要求參與者簽切結...尤其是極限挑戰路線....這種與自身極限體能有極大關係的活動...極限挑戰路線: 地球人看了會傻眼的路線都算地球人: 還沒接受過NS洗禮的都算...賴皮不參加的...以投票表決....(哇!! 這樣一說...我居然就自動拉了一張"外星人"的椅子坐了下來 =.=|||)
URD wrote:應該是"打預防針"的...地球人: 還沒接受過NS洗禮的都算...賴皮不參加的...以投票表決....(恕刪) 反對!反對!參加過NS的不一定是外星人我參加過NS200/NS300,雖然完賽但都在殘念邊緣,這樣不能算外星人
yehshichow wrote:這樣會污辱了外星人...(恕刪) 外星球有遠有近....一直吃麥片,也可以是外星人...裝弱裝很大,也可以是外星人....樂器吹的好,也可以是外星人....只是你提到的二位,剛好住的比較遠一點....
我認為所有約騎~車友本身真的要量力而為~或是事先跟其它隊友說明自身狀況與想法像我這次瘋200~我知道自己體能很差~所以就跟大家說不用等我~但是我還是很感謝車友一路上從"福隆"將我拖回"頭城"~因為我們真的最後一批從福隆出發的隊伍~回程途中~一路35-40在衝~我是沒辦法撐這麼久~後來大家願意配合小弟的能力降速均速控制在30左右這樣才讓小弟免強跟到頭城但是回程北宜我很清楚自己實力~超弱我請大家勇往直前~不用管我~這樣騎乘結果大家也都很愉快~我是這樣認為拉所以~約騎法則"不是千篇一率"~要"因時制宜"以上是小弟的一些意見~與想法
"若真的要有法律效力...至少是要求車隊所有參與成員都簽下切結書...更甚者,每次參加活動前都要求參與者簽切結...尤其是極限挑戰路線....這種與自身極限體能有極大關係的活動..."這鼕鼕 有討論的必要是否 可以在技術上做到 跳出一個視窗 必須簽署後 才能報名否則 像小讚說的 不是自己說 "不得以法律追究" 就算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