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要拆前後輪弄個車袋裝....或許可以在規範內吧....
其實只要不要太誇張條伯伯通常都不太會管~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88 條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下列規定:
一、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二十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
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
手外緣十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
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對不起...沒注意....發完才發現跑錯地方了....又不能刪

fatter_chen wrote:
這樣載好像違規了說~
沒錯耶
第八十八條 機器腳踏車附載人員或物品,應依左列規定:
一、載物者,輕型不得超過五十公斤,重型不得超過八十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
二、機器腳踏車在駕駛人後設有固定座位者,得附載一人。
三、附載坐人後,不得另載物品,但零星物品不影響駕駛人及附載人員之安全者,不在此限。
四、附載坐人不得側坐。
五、駕駛人及附載坐人均應戴安全帽。
六、裝載容易滲漏、飛散、氣味惡臭之貨物,能防止其發洩者,應嚴密封固,裝置適當。
七、附載坐人、載運貨物必須穩妥,物品應捆紮牢固,堆放平穩。
有趣的是有人騎車闖紅燈違規就被圍剿耶~
一樣是違規這篇就沒有人耶!
不過這樣其實也不鼓勵大家這樣做, 也是不安全的!
主要是因為我還是學生族, 沒辦法用汽車載運, 使用捷運也有諸多不便, 也不是處處都到的了.
更何況攀岩車沒辦法代步. 為了我熱愛的攀岩車運動也只有這樣.
之前有被警察注意過.
有的警察會問這是什麼車阿? 是你的車嗎? 然後就說這是攀岩車, 是我的沒錯. 警察通常會回說這樣要小心一點喔!
或者還有一個警察, 也是我遇過的唯一一個; 他就看一下我的行照駕照, 然後把我的機車載腳踏車的模樣給拍了下來, 然後我問他說這樣會不會被開罰單, 他說不會不會, 我回去備一下而以. 就這樣, 也沒有什麼事發生.
前者居多, 有些還會問一下攀岩車是什麼的運動之類的.
不過也可能是因為攀岩車比較小台的關係, 多半都會通融, 主要就是路上要多注意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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