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因為小弟家中想要從新裝潢 有需要去申請裝修牌嗎?
小弟的家(在台北縣)是4.5樓 5樓是頂加的 那是89年以前的 因為5樓外牆漏水嚴重
最近想要打掉外牆(以前竟然是用石棉做外牆)現在想要用砌磚的來從新裝修
4樓的部分只是從新隔間跟版還有防水
有請人來估價 當中師傅們 有提到 好像要申請裝修牌 不然有可能5樓頂加的部份 可能會被拆除
如果這樣的話要申請裝修牌嗎?
要如何申請呢?
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謝謝
1.您必需能夠舉證頂樓加蓋的違建部份是83年以前就蓋好的,所謂"既存違建"。既存違建不是不拆,只是緩拆,但拆報隊基本上沒有人力和時間來拆啦。
2.既存違建在法令上是允許整修的,但前提是不得增加高度及面積,限用原來或比原來更輕的建材,且樑柱牆屋頂等不能超過過半的整修。若整修範圍過半的話,需建築師,結構技師簽証,且需有樓下住戶的同意書才能進行。所以您提到重新砌磚,這應該不會被允許。
另外,我們常遇到的狀況,一般鄰居不太知道所謂"室內裝修許可"的檢舉,反而大多是向拆報隊檢舉違建,向環保局檢舉噪音,高招一點的向勞工局檢舉。
所以建議您先將頂樓增建的部份裏外都詳細拍照,南海路上的林務局可以申請83年以前的空照圖,並且翻修的時後不要增加高度面積,左鄰右舍先打點好。
若不幸真的被檢舉,把上面這些資料準備好,應該八成能沒事。
以下這個案子我們就遇到了惡鄰,每個禮拜我都得去建管處報到,還好事前準備資料相當完整,所以才幫業主安然過關。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60&t=930851&last=10256782
如果還有其它的問題,可以PM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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