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小弟家裡的30年房子想重新裝潢
裝潢拆除超過二分之一的面積
設計師建議需先向台北市營建署申請房屋修建
想請問版上屋主在裝潢前是否都有去申請呢?如何申請?申請大約程序?
感謝提供寶貴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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詢問過設計師,房屋狀況應是"改建"
重新更正主題名稱
2008-08-29
s8916008 wrote:
目前小弟家裡的30年...(恕刪)
如果你的房子6層樓以下的私人住宅
在不更動到主要結構即防火區劃設施的狀況下.
可以不經過申請程序逕行裝修.
如果不是,除了室內裝修委由室內設計裝修公司幫你處理
建議交由具審查資格的建築師幫你處理這些送審的繁雜程序
一個案件的審查及準備相關文件的費用大約是3萬元.
由於主管機關並沒有落實執行
所以現階段8成以上的裝修案並沒有遵照這樣的標準程序.
縱使如此,您在裝修自己的住家時
一定要督促裝修公司.不要去影響建物結構.並且依規定使用防火建材.
才能保障自身及鄰居的安全.
相關法規可以參考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珈品設計 周家平
s8916008 wrote:
周先生謝謝你!但設計...(恕刪)
可以看看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29條之1
如果你的房子符合該條件.就屬於簡化申請程序.
趙峙孝建築師具有審查人員資格,可以幫你處理這件事.
聯絡方式已經PM給你.
珈品設計 周家平
s8916008 wrote:
目前小弟家裡的30年...(恕刪)
新、增、改、修建是申請建築執照是不等同裝修審查許可喔!
到底您是做了哪些改變呢?我覺得這是要先釐清的問題.
就算申請了建照往後的裝修一樣需申請裝修審查許可(都市計畫區域),但這樣的金錢數額好像也不對
對方裝修的範疇是甚麼?在裝修管理辦第三條法規定得很清楚.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內部牆面或高度超過一點二公尺固定於地板之
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之裝修施工或分間牆之變更。但不包括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
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
透過設計師也可幫你做建照的申請是沒錯啦!(常業配合的建築師朋友幫忙)
只是我比較想瞭解,對方是幫你申請建照或是裝修審查許可,這樣我們比較方便判斷收費是否合理?
s8916008 wrote:
我詢問過設計師後,他...(恕刪)
1.首先要先確認你說的""改建""...是真的去申請建造執照嗎??(凡新建、增建、改建、修建都必須申請建造執照)
什麼叫改建??只要你家的外牆、樓板(不是天花板喔~)有變動,但不增加高度及面積的前提下都算是改建行為
什麼叫建造執照??如同你家買了一塊地要蓋一棟新的房子所需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的一種執照
改建雖比新建簡單,但送審程序幾乎等新建.......費時盛久
2.另外一種可能是所謂的既存違建修繕
也就是你家的頂樓加蓋是既存違建
(83年以前就已經存在的舊有違建,可以從空照圖、水費單、稅單、電費單等等佐證者)
這個部分台北市有單行法規定既存違建的管理辦法
我想若同時涉有室內裝修行為的話可以併案辦理室內裝修審查
通常這種暨麻煩金額又少的建照申請大間的事務所應該是不會接的
就我所知市場上有專門幫人處理這種建照送審方面的事務所
這個部份比較沒有所謂的公訂價,每家建築師事務所的收費都不一樣
如果有含送建造執照,我想6.7萬應該不算貴吧!!
3.若真的只有送室內裝修審查,幾乎是公訂價,詳:
http://my.so-net.net.tw/dadmam/text3.htm
第一項跟第二項基本上都蠻麻煩的..希望你只有第三種狀況..比較單純,祝你好運!
只要問設計師有沒有送"建照執照""應該就可以釐清收費的爭議,希望對你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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