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兩個月前裝潢完畢尾款也都給設計師當初講好我們有發票需求(後續賣房抵稅用),設計師也告知可以開,但會多5%但尾款現在都付了,設計師只說目前還在看誰可以賣他發票故遲遲不給🫠想詢問大家有相同經驗嗎😓 很怕後續不給或是太晚給而影響到什麼
這什麼爛理由進項的成本發票,設計公司在接案的時候,自己就要去安排常年正常營業的公司,國稅局總會有一些先前的留底,起碼可以先拿來扣當期營業稅自己不想繳營業稅,就拖遲開發票給業主的時間這設計師也太糟糕更何況這營業稅還是業主付的BTW,工程和營造類的帳務在合約內約定的應收價款日期,當期就要開出發票不然業者被查到會被罰補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