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請問 AR111 跟 MR16 燈具是要燈座 跟 燈 分開買嗎? 是否是過時的規格?長輩有相關經驗都 說用15公分 崁燈 打亮就好,崁燈購買也相當容易,都是一整組,沒有分燈座與燈; 但是去鄰居家中新裝潢,發現設計師用MR16打亮四周,光線營造感比較好,有亮有暗,但是想要購買時發現燈與燈座是分開的,想用飛利浦或一些演色性好一點的,不知道怎樣購買會比較適合? 分開買感覺比較麻煩,還是有替代方案呢?
你好:兩種都是投射燈不能算是過時,只是選擇太多有眉角,其能選擇不同聚光角度,與一般只是為了照亮的擴散式崁燈打出來的光的確是大不相同。現有規格一般都是各種燈座(1燈,2燈,3燈,4燈...等)加上燈泡的選擇,另外還有獨立的電源以連接市電。但在照明設備LED化後,其實已經有燈座與光源整合在一起的款式,飛利浦等大廠都有相關產品,只要接上市電就能點亮,選擇需要色溫,角度,並注意演色性要大於80,一般出來較果都會不錯。但更重要的是安裝位置,適合的位置配製才是氛圍營造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