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T,
前提:
1.鐵皮1.2均是購買時就有的建築,並非後來加裝上去。
2.是要居住使用,目前不考慮出售
3.地點在新竹市香山區附近
問題:
1.將全屋打掉重建,變成一個完整的方形,沒有梯形的部分,(3樓補滿,4樓前後補滿),算是"增建"還是"新建"
2.如果外觀重新拉皮,裡面格局.樓梯都打掉變成「家徒四壁」的樣子,然後重新設計(但全屋還是有梯形部分).水電網路全部重拉換新,應該算在哪個分類?
3.如果將舊有的鐵皮1.鐵皮2部分改為鋼筋水泥牆壁,這樣需要考慮建蔽率. 容積率嗎?
4.如果是將陽台,已有半層樓高的牆壁,拉高至天花板部分變為封閉空間,這樣要考慮建蔽率. 容積率嗎?
有上網先看過,目前知道第一點(新建/重建)後會因為違建問題,大多屋子居住坪數會變小,但現在比較好奇的是第二點的部分,因為看到附近有一間差不多屋齡的老宅類似第二點的處理方式(家徒四壁類型),萌生了想更換住屋風格的念頭,因此上來問一下大家,只是針對裡面去重新設計.外觀重新拉皮,這樣也會有因為違建而要捨棄部分空間的問題嗎?也有看過網友留言說:只要外觀不變,裡面怎麼改都沒問題(違章也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