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在中壢租了一間一樓店面,想做美容美甲美睫,目前找了朋友做簡易裝修,主要裝修內容是全室上油漆 、貼地板、水電的的改管,還有簡易的木作把電線露出的部分做遮擋,拆除上一位租客留下的收納櫃子,打電話詢問的社區管委會,他們是說沒有拆除牆壁,不需要去市政府做裝潢申請證,只需要跟社區管委會申請,繳納押金就可以,不知道這樣是否正確~~謝謝各位